掌管清朝财源重地的两江总督,都有哪些名臣担任过此官?
清朝的地方行政制度实行的是督抚制。当时全国划分为23个省,每个省设一名巡抚,为主管一省民政的最高长官。总督权力比巡抚大得多,但与巡抚之间没有直接的隶属关系,总督和巡抚都是对上直接听命于皇帝。不同的是总督可以管数省,侧重军事,巡抚只管一省,侧重民政。当时全国设八大总督,分别为直隶、两江、闽浙、湖广、陕甘、四川、两广、云贵总督。
清朝总督
两江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两江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操江、统辖南河事务,是清朝九位最高级的封疆大臣之一。1667年拆江南省为江苏、安徽两省。而江南省(今江苏、安徽两省及上海市)和江西省,是清王朝的财赋重地,也是人文荟萃之区。
两江总督
两江总督前身为顺治四年所设置的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总督府驻江宁。 顺治九年,总督府一度迁往南昌,改名江西总督,不过很快恢复旧制。康熙元年,操江事务划归江南总督管理。康熙二十一年仍合,正式定名为两江总督。道光十一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两淮盐政。自同治五年起,两江总督兼管五口通商事务,授为南洋通商大臣。
清朝官职
由于清初江苏和安徽两省辖地同属江南省,因此初时该总督管辖的是江南和江西的政务,因此号两江总督。太平天国运动之前其职位多由满人担任,之后汉人渐多。从康熙四年到宣统三年,有影响的计80余人,98任,历247年。历代两江总督如于成龙、张鹏翮、史贻直、尹继善、陶澍、林则徐、裕谦、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刘坤一等皆为清代重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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