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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讲坛第142期:台湾电影配乐巨匠林强

来源:南都娱乐周刊 作者:叶清漪
2011年03月16日14:27
林强被称为台湾的詹姆斯-迪恩


  追溯而上,1993年评选出来的台湾流行音乐百大专辑,在之后的很多年里都影响深远,成了很多文艺青年在资讯匮乏时的灯塔,相当权威的评价体系。这份名单里的前5位,都是一些耳熟能详的名字,罗大佑、苏芮、齐豫、潘越云、李宗盛,第6位是1990年林强的《向前走》,把崔健的《一无所有》甩在了身后。占据着如此显赫的地位,但他的名字对海这边的大众来说,至今都极为陌生。这是一张台语专辑,流行音乐史上最重要的台语专辑,当年林强在台湾红到发紫,被称为台湾的詹姆斯-迪恩,才华和个性都如此咄咄逼人。然而他的转弯比大家想象的都快,1992年开始跟着侯孝贤拍电影,1994年发行的《娱乐世界》便判旁若无人地玩起了电子乐,主演过《戏梦人生》、《好男好女》这样的电影,现在的工作重心是帮助大量大陆导演做配乐,比如,他与贾樟柯的合作就从《世界》开始一直到现在—虽然,如今更多的大陆导演找他做配乐是因为,他的劳动报酬低廉,远低于过去买一些现有音乐的版权。

  对话人 叶清漪 驻北京记者

  台语摇滚

  “台湾全岛,从南到北,大家都在听这张专辑,大街小巷都在放《向前走》”

  李宗盛曾说,“即使在经济不景气,预算有限的状况下,你也要听一听林强”,没在台湾呆过的人,大概不能想象林强的《向前走》有着怎样的威水史。早期的台语歌就如大多人印象中的那样,是《舞女》那类,充满了台湾乡土气息。1990年林强的《向前走》把现代感带给了台语歌,无论是曲风还是歌词,都和之前的台语歌大相径庭。尤其是MV,林强顶着一头长发,白T恤扎在牛仔裤里,带着一群人蹦蹦跳跳,背景是台北火车站—完全是青春逼人的元气少年,几近偶像。然而这场轰轰烈烈的台语歌运动并未能持久,几位大将都迅速撤离了这个领域,黑名单工作室解散,林强两张专辑之后便风格大变,完全不顾市场。如果不是前几年的“台客摇滚嘉年华”与《艋舺》带来的新“台客文化”,人们已经不太想得起,20年前的那场台语摇滚运动,带来过什么,留下些什么。

  南都娱乐:最早是怎样开始对音乐有兴趣的?

  林强:因为我那个年代在台湾,高中的时候流行民歌,齐豫啊、王梦麟啊,在台湾很流行。所以我就去学吉他,拿个歌本,在班上唱那些歌,很多同学在一起唱,就是那样开始的。

  南都娱乐:所以你不是被西方的音乐启蒙的?

  林强:我接触到西方音乐是在民歌时代之后,那个时候我们流行迪斯科,像ABBA,听着可以跳舞的,是通过这个渠道接触到的。

  南都娱乐:第一张专辑《向前走》是在一种什么情况下出版发行的?带来的风潮对当时是一种颠覆吗?

  林强:那是1990年年底,那个时候我服完三年兵役,在海军,退伍之后我就去台北找工作,想要找音乐或电影的工作,结果很幸运,被一家制作公司看到,问有没有兴趣去他们那里上班。就是真言社,很久了,张震岳和伍佰那个时候也是真言社的,张震岳是后来才签到魔岩的。在这家公司当助理,做了两年,他们问我自己有没有什么作品,拿出来给他们听了以后,他们觉得很有趣,就找了一些制作人,像李宗盛、罗大佑、沈光远、陈升来帮我做。真言社第一个签约歌手就是我,发行是找了滚石,所以制作人都是滚石唱片的。那个时候,台湾全岛,从南到北,大家都在听这张专辑,大街小巷都在放。尤其是选举活动,用一辆宣传车,再用一个扩音机,放的都是《向前走》。

  南都娱乐:你自己听歌是听国语歌,但为什么做专辑一出手就是台语?

  林强:因为我们那个年代,台湾推行的是“国语教育”,闽南语是被压抑的。我觉得很奇怪,从小出生,跟着妈妈说闽南语,但为什么在学校里却不能说,说了要被处罚?所以后来开放了,我就想用闽南语来唱。

  南都娱乐:在你之前黑名单工作室的《抓狂歌》文案里面有很多问题,比如“你对台湾的历史了解多少”,“你想过自己在这个时代所扮演的角色吗”,那也是你做台语歌的初衷吗?

  林强:都会被影响,台湾是1987年才“解严”的,“解严”之前晚上不能出门,“解严”之后慢慢自由了,社会比较压抑的声音就慢慢出现了。

  南都娱乐:所以选择台语歌这种形式,本身就是有诉求的?

  林强:一开始是的,但等到1994年,我做《娱乐世界》时已经没有了。但是我那个时候已经流行台语歌了,如此而已,我在乎的是音乐,而不是用的语言。

  南都娱乐:很多人都特别喜欢你在《戏梦中人》里那段撕心裂肺的“我爱你”。

  林强:那个是陈升当制作人,我是在录音室被逼出来的,他是希望我唱得很悲情很煽情,我觉得我不是一个悲情的人,结果就在那里被逼着唱了很久,为了符合他的审美观和他的需要,最后搞得好像是演一样,我强迫自己演出来。

  南都娱乐:《娱乐世界》的风格和第一张《向前走》与第二张《春风少年兄》完全不一样啊。

  林强:第三张才是比较真正的我,之前是新人,考虑到很多唱片公司的意志。他们对我的定位是“台语摇滚第一人”之类的东西,但我追求的是音乐上的创新,唱片公司追求的是商业上的销售量。我并不是到了《娱乐世界》才改变的,而是《向前走》并不是我内心最想表达的东西。造型啊、MV啊,作为一个新人,什么都不懂,都是听公司的,傻傻的。矛盾,觉得很挣扎,我觉得自己承担不起那些含义,(像詹姆斯-迪恩这样的封号?)那是后来,我渐渐开始对唱片工业的有些制度不配合,便被人说成叛逆啊,我自己是觉得更加莫名其妙。其实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人,这和你喜欢写文章,有人喜欢做厨师,有人喜欢开车想要当司机一样,我并没有比别人更厉害,我们只是爱好不同。

  南都娱乐:当时你的《向前走》红到那个程度,但为什么台语歌仍然不是台湾的主流呢?

  林强:因为没有持续性的,1994年之后我再也没做专辑了。唱片公司鼓励销售量,又不鼓励创新。流行音乐是一直重复自己的,《向前走》之后,他们就希望我第二张也是《向前走》这样的,第三张还是,不要改变自己。但是我想改变啊。那个感觉就像张楚、窦唯,但为什么没有持续?我想都是一样,他们不想配合唱片公司要求的重复性,不想把销售当做做音乐的目的和动机,这和创作人本质是有区别的,无论在台湾、大陆,都一样。

  南都娱乐:你怎么看现在台湾的台客文化?

  林强:像猪头皮就是基督教长老会的,台湾的宗教是很盛行的,尤其是基督教,长老会是一个更传统保守的教派,他们的牧师讲经都是用闽南语的,他唱台语歌是和他的信仰有关。有很多政治诉求。

  侯孝贤御用配乐

  “侯孝贤和我说,过来拍电影,我教你怎么拍电影”

  后来成为林强安身立命所在的配乐,最初源起于侯孝贤监制电影《少年吔,安啦!》,原声碟由伍佰统筹,参与人员除了伍佰本人之外,还有林哲、李欣芸、李守信组成的乐队Baboo、林强。林强在里面主要负责少年心气—怒气的、简单的、浅薄的激情,有很土的狠劲,带着没有出路的苦闷。这张专辑同样入选台湾百大,是台湾百大里不多的电影原声碟。之后林强便一发不可收拾地在配乐这条路上越走越远,除了侯孝贤之后几乎所有的电影,还有贾樟柯这几年的所有电影,侯导贾导“御用”头衔牢牢地扣在了他身上。除此之外,还有更多大众没有听说过的片子,戴立忍《两个夏天》、姚宏易《爱丽丝的镜子》、刘杰《碧罗雪山》等等。他离大众越行越远,而他自己,越沉越深。

  南都娱乐:所以你后来放弃了做专辑,是唱片行业的体制并不能容纳你?

  林强:是我自己适应不了,所以我那个时候就变得很愤世嫉俗,很叛逆,比如在媒体面前拍照,站在我面前有个女艺人,他们会希望我把她搂着,抱着,我不配合,就走了。你说窦唯后来为什么变得神经质?我完全体会得到啊,如果我那个时候再钻牛角尖下去,我就会变得和他一样。我非常欣赏窦唯,我觉得他的音乐才华高我好几倍,他在“中国火”的第一张(指窦唯1994年发行的专辑《黑梦》)我就听了。

  南都娱乐:你是怎么开始做配乐的?

  林强:1995年,那个时候我在拍侯孝贤的一部电影,《再见南国,再见》,那个时候我还是在做演员。我从1991年开始就跟着侯孝贤导演拍了好几部电影,第一部是《戏梦人生》,第二部是《好男好女》,第三部就是《再见南国,再见》,他问我要不要顺便做做配乐?我当然说好啊,我是做音乐的嘛。他之前就和我说,你不要唱歌了,在台湾唱歌没有意思,你过来拍电影,我教你怎么拍电影,你跟着我们剧组,从剧本阶段开始,从头到尾。我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还是拒绝了,我想音乐还是我的根本,我最喜欢音乐。他就让我做《再见南国,再见》的配乐,我找了雷光夏、浊水溪公社、陈柔铮那些非主流的怪咖来做,因为我知道我有这样的血液。

  南都娱乐:你不是也很喜欢电影吗?之前你说你来台北找工作,就是想找音乐或者电影方面的工作。

  林强:我非常喜欢电影,但不是想做演员,只是他来找我,我就想试试看而已,我做演员只是想体验一下不同的人生。以前我在电影院看侯孝贤的电影都会掉眼泪,所以我上台北找工作的时候,就很想去侯孝贤他们公司谋个职位,我还请过一些和侯孝贤一起工作的人出来吃饭,问他们缺不缺人,他们说对不起,台湾电影相关专业的有好几百个人在排队,暂且轮不到你。

  南都娱乐:那未免也太阴错阳差了,你想找他跟着学电影的时候,没机会,后来他要传授你拍电影的时候,你又要搞音乐了。

  林强:对,我刚到台北,去参加比赛,被真言社的老板看到,他问我有没有兴趣去他的公司上班做助理,所以我就进了音乐这一行,从最基础的工作做起。后来侯孝贤告诉我,他自己年轻的时候,其实是想做歌星,还去参加过很多歌唱比赛。所以人的命运很难说,不是按照你自己的计划和安排来走。

  南都娱乐:和侯孝贤合作的工作方式,与和贾樟柯合作的工作方式,有什么不一样?

  林强:最大的不同是侯孝贤导演很不喜欢给你剧本看啊,或者拍完之后给你毛片看,他只会告诉你他那部片子想表达的氛围,比如《千禧曼波》他是这么和我说的:秋天,到了落叶的季节,有一棵大树,用摄影机去注视一片落叶从树梢上落下,旋转着,落到了地上,你如果去注视这个过程,那么这部片子就有了意义,我想拍的就是这样的东西。我就回去根据这个描述做配乐。

  南都娱乐:你会给自己命题作文吗,比如我要描述一个状态,一个场景,一种气味,一种颜色,等等?

  林强:不会,我没那种习惯,我都是按照导演的题目去做。

  南都娱乐:所以你现在是完全地被配乐这个工作占据着?

  林强:偶尔也有一些广告配乐,广告配乐是件更烦的事情,导演要你改,广告公司要你改,厂商也要你改。他们也说不出具体想要什么,就是说这个感觉不对。我又很讨厌一件事半途而废,所以就改啊改啊。

  记者手记

  林强的忏悔

  采完林强不久以后,就看见台湾媒体的新闻:林强近日在Facebook上忏悔,“想到过去的种种实在惭愧,有人把我当偶像,说喜欢我、尊敬我,我也得意,因为可以满足名利欲望,住豪宅开跑车跟歌迷上床,我无德也没品,只利用所谓媒体的造势,所谓音乐的才华就用来满足私欲。”林强还呼吁,“如果现在还有人敬爱我,我会告诉他们,应该回到家里敬爱父母,请让我有机会跟过去所有喜爱我的歌迷及他们的父母道歉。”我不知道他在多年之后忽然出来忏悔自己年少时的荒唐事,是否和我做的这个采访唤起他的记忆有一些关系。因为采访中我的确是不解的,我不明白一个天才音乐人,为什么甘愿把自己俯身到这么低、这么低,这么一心一意地去成就别人,而不是自我表达,因此反复追问的也是这些。为什么?要知道对于一个创造者,自我表达是件多重要的事情。何以他一直说那些是不好的?是需要警惕的?他的忏悔让我现在明白了:这是多么笨重、多么沉重的救赎。

(责任编辑:布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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