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手印”推动“大包干”

——小岗村包产到户改革纪事

作者:吴志菲

来源:中国档案报

2018-05-21 星期一

    1978年末,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的18户村民按下“红手印”,联名签订分田和包产到户的契约,由此揭开了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这份“红手印包干书”后来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一份重要文件,被认为是全国第一份《包干合同书》。

    2016年4月,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来到小岗村考察,下农田、进农家,详细了解当年18户村民按下红手印、签订大包干契约的历史过往。习近平指出,小岗村是农村改革的主要发源地。在小岗村大包干等农业生产责任制基础上形成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们党农村政策的重要基石。

为了分田到户宁愿“坐牢杀头”

1978年末,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小岗生产队社员自发实行了“一包到底”的责任制。
图为小岗生产队社员签订的《包干合同书》。 中国国家博物馆藏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吹响了改革开放的号角。几乎与此同时,安徽省凤阳县小岗生产队的农民偷偷地实行了包干到户的责任制。一个寒冷的冬夜,在凤阳县梨园公社小岗生产队严立华家低矮的草房里,18名社员聚在一起开会,随后,他们神情严峻而略带悲壮地签订了一份契约。此时,他们还不知道,这一纸契约,预示着我国农村一场大变革的开始,并在不久以后开启一个崭新的时代。这份契约写明:“我们分田到户,每户户主签字盖章。如此后能干,每户保证完成每户全年上交的公粮,不在(再)向国家伸手要钱要粮;如不成,我们干部作(坐)牢杀头也干(甘)心。大家社员也保证把我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分田到户大包干,坐牢杀头也心甘!为什么这件事让这些勤劳朴实的农民如此痛下决心,甘愿舍身相拼,甚至将抚养后代这样的大事托付于人?

    历史并不遥远,人们心有余悸。1955年,农村合作化在全国一哄而上,随后,为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大部分省成立了人民公社。1960年,三年自然灾害造成严重饥荒。安徽宿县一位70岁的老人为了照顾生病的儿子,无法参加生产队的集体劳动,因此不能分到维持生存的口粮。老农不想眼睁睁饿死,请求公社干部允许自己带着儿子上山养病,开荒自救。一老一病两个人上了荒山,老人凭自己勤劳的双手开出了16亩荒地,不仅收获了口粮,还向公社交了1800斤粮食和养鸡收入的60元。老人个体劳动创造的丰收奇迹与当时集体劳作下的歉收、饥荒形成鲜明对比,农民们在惊羡之余认识到,把田分给各户可以收获更多的粮食,摆脱饥荒,利国利己。于是,全省各地农村纷纷要求包干到户。1961年春,时任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给中共中央写了一封信,陈述民情和责任田的好处,中央领导批示“可以试行”。刘少奇、邓小平等对此表示赞成。但是,包产单干仅试行一年后,1962年8月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一搞包产户,一搞单干,半年时间就看出农村阶级分化很厉害”,“包干到户是个方向问题”,从此包产到户成为禁区。

    1978年夏秋之际,安徽大旱,农民再次面临困境。在时任省委书记万里的支持下,部分县实行了“借地种麦”,将凡是集体无法耕种的土地借给社员种麦种菜,鼓励多开荒,谁种谁收。结果,肥西县大旱之年获得大丰收,定远县不但没有减产,粮食产量反而增幅较大。在“借地种麦”的影响下,安徽农村悄然兴起了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的责任制,但还没有人敢于突破分田到户的禁区。

    这一时期,“十年倒有九年荒”的凤阳县兴起了包干到组责任制,小岗村也搞起了分组作业,先是将全队分成2个作业组,过了几天,又把2个作业组分成4个作业组、8个作业组,但还是存在上工迟到、分工吵嘴、记分计较等现象。如果再划下去的话,就是一家一户包田单干了。于是,小岗村18个农民聚在一起,召开了关系全队命运的秘密会议,主题是研究分田单干。会议的直接成果是诞生了一份《包干保证书》,主要内容是:第一,分田到户,瞒上不瞒下,不准向任何人透露真实情况;第二,上交公粮的时候,该交国家的交国家,该交集体的交集体,剩下的归自己。由副队长严宏昌执笔,写下了全国第一份《包干合同书》,大家用食指蘸上鲜红的印泥在自己的名字上重重地按下红指印。随后,他们连夜抓阄分牲畜、分农具,丈量土地,艰难地迈出了分田到户的第一步。

“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

    天还是那个天,地还是那个地。小岗农民使出积攒了多年的劲头,拼命地干。俗语说,没有不透风的墙。其他村队的人一看小岗人的劳动阵势,就明白他们一定是分田到户了,消息很快传开。公社领导立即把几个队干部找去质问:你们小岗是不是在搞单干?你们当干部的要注意,这样搞是要犯国法的。如果是单干,赶快并起来,否则就要把你们小岗的情况上报县委处理。严宏昌等人一口咬定是分组作业,不是分田到户。所幸的是,小岗村农民的行动得到了安徽省委和凤阳县委的支持。时任凤阳县委书记陈庭元找到严宏昌,叫他不要害怕,不要有思想顾虑:“只要你们能搞到吃的,我们也不要你们粮食,只要不再靠国家救济就好了。好好干,你们就做一个试点。”听了这一番话,小岗人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

    早在1977年11月,在万里的支持下,安徽全省工作会议上即通过了《关于当前农村经济政策几个问题的规定》,就是著名的“安徽六条”。文件强调:农村一切工作要以生产为中心,允许农民搞家庭副业,产品除完成国家任务之外,可以拿到集市上出售;允许生产队根据农活建立不同的生产责任制,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落实按劳分配。“安徽六条”为突破长期以来农业问题上“左”的政策束缚,在探寻农业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可贵的一步。在1978年的中央工作会议期间,万里就肥西县“借地种麦”及包产到户问题请示陈云,问该怎么办,陈云表态“我举双手赞成”。后来,万里又向邓小平汇报,邓小平说:“不要争论,你就这么干下去就行了,实事求是地干下去。”有了陈云、邓小平的支持,万里心中有了底。在全国农村工作会议上,有人批评万里:“好行小惠”“变相单干”。万里回敬说:“你走你的阳关路,我走我的独木桥。”

    1979年10月,秋高气爽。打谷场上一片金黄,算盘珠被人们拨得“噼啪”作响,检验小岗包干到户成果的时候到了。当年,小岗村粮食总产量66吨,相当于1966年至1970年粮食产量的总和。年年“吃粮靠返销,花钱靠救济,生产靠贷款”的小岗村,第一次向国家交了公粮。1980年1月,万里到小岗村视察,对小岗村的创举给予高度评价,肯定了包干到户是“马克思主义”,万里说:“今后,哪个再说你们是搞资本主义,这场官司交给我,我替你们打。”万里在安徽支持大包干责任制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农民填饱了肚子,“要吃米,找万里”不胫而走。与此同时,四川省委领导也大力支持包产到户责任制,制定了“四川十二条”,允许和鼓励社员经营少量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四川的农业生产也迅速得到恢复和发展。

    随着包产到户从“暗处”走到明处,从个别省份发展到全国许多省份,由此引起的责难和质疑也纷至沓来。当时,有中央媒体发表了读者来信《“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应该稳定》,信中写道:“三级所有、队为基础搞了二十几年,群众已经习惯。现在搞包产到组、包产到户,是倒退,是脱离群众不得人心,会搞乱干部群众的思想,给生产造成危害。”这封信无疑给刚刚点燃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星星之火泼了一盆冷水。各级领导支持包干到户的屈指可数,邻近省份甚至刷出“坚决反对安徽分田单干”等内容的大标语。在包产到户遇到重重阻力的关键时刻,邓小平对安徽以包产到户为核心的农村改革给予了有力的支持。1980年4月2日,邓小平在同中央有关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农村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贫困的地区……我赞成政策要放宽。……有的可以包产到组,有的可以包给个人。这个不用怕,这不会影响我们的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5月31日,邓小平在谈话中高度赞扬了安徽省肥西县实行包产到户和凤阳县搞“大包干”所引起的变化,他明确指出:“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总的来说,现在农村中的问题是思想不够解放,……从当地具体条件和群众意愿出发,这一点很重要。”

    根据邓小平谈话的精神,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肯定了大包干和包产到户的改革行动,认为包产到户“是依存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而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从此,包产到户责任制的推行,由半明半暗的、自发状态转入到公开的、有组织、有领导的状态。

中央“一号文件”肯定包产到户

带头签订《包干合同书》的小岗生产队干部

实行大包干后,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粮食产量大幅提高。图为农民打花鼓庆丰收。

    早在1977年底,邓小平就针对我国农业发展状况,对农村生产体制进行了深入的思考。邓小平说,1958年“大跃进”一哄而起搞人民公社化,片面强调“一大二公”,吃大锅饭,带来了大灾难;“文化大革命”就更不用说了。1978年9月,邓小平在视察东北三省期间多次谈到农业和农村问题。他表示,一个公社有自己的条件、自己的情况,一个大队有自己的条件、自己的情况,有一般,也有特殊,大量的是特殊,更重要的是要根据自己的特殊情况考虑问题。邓小平对当时“农业学大寨”的提法发表了不同的意见:“不论搞农业、搞工业、搞现代化,都要实事求是,老老实实。学大庆、学大寨要实事求是。大寨有些东西不能学,也不可能学。比如他评工记分,一年搞一次,全国其他人民公社、大队就不可能这样做,取消集贸市场也不能学,自留地完全取消也不能学。”邓小平的一系列讲话,如一石激起千层浪,解放了人们的思想,渐渐拨开了阻碍农村改革的重重迷雾。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文件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或大包干,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是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组成部分。到1982年底,全国80%的农户实行了大包干,“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逐渐被县乡镇政府取代。从1982年到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发布了5个有关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一步步将农村改革推向全国,引向深入。1983年的中共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出高度评价:“这是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这一年,全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入高潮,参与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95%。

    2016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小岗村,了解当年18户村民按下红手印,签订大包干契约的情景,他感慨道,当年贴着身家性命干的事,变成中国改革的一声惊雷,成为中国改革的一个标志。习近平强调,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改革的伟大实践,推动我国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为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这些巨大变化,使广大农民看到了走向富裕的光明前景,坚定了跟着我们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对农村改革的成功实践和经验,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要抓紧落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8年5月18日 总第3221期 第一版

 
 
责任编辑: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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