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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中国保皇总会会底银伍大员

图录号: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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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中国保皇总会会底银伍大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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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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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司:
上海泓盛
拍卖会名称:
上海泓盛 2011秋季拍卖会
专场名称:
中国纸钞二
拍卖时间:
2011年12月16日
备注:
声 明: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中国保皇总会会底银伍大员,由“戊戌变法”失败后,流亡海外的康有为等人组建之保皇会所发行,图案美观且寓意深刻;此票未闻官方收藏与报道,迄今为之首见,乃中国近代史之重要实证,极富历史意义与典藏价值,保存完好,八成新
中国保皇总会票券之考略
镇海 蔡小军
一、从“百日维新”开始谈起
1895年春,甲午战争中国战败。4月17日,《马关条约》签订,日本胁迫中国割让台湾及辽东、赔款白银2亿两。时值全国举人京城会试考完、等待发榜之际,消息突然传至,士林群情愤慨。4月22日,康有为、梁启超等写成18000字的“上今上皇帝书”,要求拒签对日和约,十八行省举人群起响应,1200多人连署。23日,俄、德、法三国干涉日本割取辽东,清政府被迫增加“还辽酬报费”3000万两。于是,5月2日康有为等又联合十八行省举人1300余人举行著名的“公车上书”(即上清帝第二书),请求拒和、迁都、练兵、变法。29日,复在上清帝第三书中,提出富国、养民、教士、练兵的“自强雪耻”四策,得光绪帝赞许。30日,又在上清帝第四书中正式提出“设议院以通下情”的政治主张。“公车上书”轰动了整个中国,之后康、梁等有识之士组织强学会,出版《中外纪闻》、《时务报》等一系列报刊,从而揭开了维新变法的序幕。
1898年6月11日,光绪帝发布《明定国是诏》,变法正式开始。之后,又召见康有为,调任其为京章行走,作为变法的智囊;其后,又启用谭嗣同、杨锐、林旭、刘光第等人,协助维新。在短短的百日之内,光绪帝颁布了几十道诏令,其新政内容包括满汉平等、裁汰冗员、废八股、开学堂、练新军等等,涵盖教育、军事等多方面的政策与体制,其最终目的是推行君主立宪制度。
9月21日,慈禧太后发动政变,将光绪帝囚禁于中南海瀛台,继而发布训政诏书,再次临朝训政,将所有新政措施全部废止,谭嗣同等6人被杀害,康有为、梁启超逃往海外。至此,“百日维新”(又称戊戌变法)全告失败。
二、保皇会的兴起与消亡
康有为出逃后,一度仿效“申包胥哭秦廷”,先后向各国政府求助,幷试图运动日本、英国政府推翻慈禧、扶助光绪帝归政,但均未获响应。
1899年7月20日,康有为在加拿大联合华侨殷商李福基、冯秀石等人,创设“中国保皇会”(全名为“保救大清光绪皇帝会”,英文名Chinese Empire Reform Association,又称“中国维新会”),获得了当地华侨的积极响应。随即康又趁热打铁,分遣弟子徐勤、梁启田等人分赴南北美洲、澳洲等各地华埠进行活动。至1903年时,中国保皇会在南北美洲共建立11个分部、86个支会,会员号称“多至百余万人”。同时,在南洋、港澳、日本等地华埠也广设分会,遥相呼应。
中国保皇会的立会宗旨是“保皇救国”,目的是先拯救光绪帝复辟,继而再维新救国。其组织大体可分为三级:一是基层组织的支会,由一埠或附近诸埠组成;二是总会(又称总局),由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组成;三是最高领导机构(也称总局),一度设于香港及澳门(后遭清廷严密监视而撤离),但基本处于虚拟状态,也可以理解为是飘无定所的康有为本人。在总体设计方面,保皇会下设联卫部、商务部、学校部、劝工部、殖民部等机构,幷在各埠创办一系列报刊,鼓吹保皇维新,积极获取华侨的同情与支持。
1900年庚子事变,八国联军入侵,国内一片混乱。康有为认为时机已到,提出“分兵北上勤王,助外人攻团匪以救上”之号召。7月初,又授意唐才常在上海发起“中国国会”,组织自立军,企图用武力来恢复光绪帝的政权。康有为坐镇新加坡运筹帷幄,梁启超负责各地筹款与联络事宜,唐才常、林圭、秦力山等人在汉口设立自立军总机关,专事联络会党和策反新军等工作,幷定于7月15日在长江各地同时起兵。后因康有为的海外汇款迟迟未到而一再延期。7月27日,汉口总机关被湖广总督张之洞破获,唐才常等人被捕旋即斩首,自立军起义遂告失败(史称“庚子勤王”)。
在1904年至1905年间,中国保皇会又一度在美国各埠设立22个“准军事学校”(干城学校),幷雇佣美国退休军官训练华侨,准备组建中华帝国维新军,但存在不足一年,即遭美国联邦政府查禁。
1906年9月1日,清政府颁布《宣示预备立宪谕》,准备“仿行新政”。康有为闻之大喜,12月18日在纽约《中国维新报》上发出文告,“以为中国只可君主立宪,不可行共和革命,若行革命,则内讧分争,而促外之瓜分”,宣布中国保皇会“告蒇”(意“告竣”,即结束)。1907年元旦,康有为又通知各地分会,将中国保皇会改称“国民宪政会”。3月23日,复在纽约召开大会,又正式改组为“中华帝国宪政会”,成为继续抵制革命、鼓吹立宪的政治团体。
1908年11月14日,光绪帝驾崩,康有为万念俱灰。既然光绪无存,无君可忠,那么保皇救国事业将不复存在,这个沉重的打击也使得康有为慢慢淡出政治。又随着孙文等革命党的扩张,保皇派组织也逐渐烟消云散,成为历史的一页。
三、中国保皇总会票券
金秋九月,有某钞友远道来访,持一枚“中国保皇总会”票券专程赐教。首见之时,即为之震撼,细阅之后,我对此整体的视觉与心理的感受,都已经难以言喻,或许只能用一个最简单的“珍”字来赞赏!
这枚“中国保皇总会”票券发行于“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廿三日”(1906年),其整个图案的设计蕴含了历史的韵味与时代的特征。票的最上方是大清帝国国旗与中国保皇会旗,主图“凤在上、龙在下、乌云满天”已直接表达慈禧当政、光绪被黜、国家已到危难之际;而下方有一雄狮,跃跃欲试,要拉龙出困境,我想这就是康有为的自喻、以及保皇会的奋斗目标。
票上的文字内容,从右到左分别为“兹收到省府新宁县南昌乡”、“寓美国砵仑埠”、“梁长瑞会底银伍大员”、“ 光绪三十二年九月廿三日保皇总会票”,另外还盖有“保皇总局印章”和骑缝章。这透露的信息是“旅居美国砵仑(即波特兰)的广东新宁县华侨梁长瑞认购会底银伍元。”
可能有人会认为这不过是一张捐款的收据,我想这只是粗浅的表像。在此,我先作个比喻,这张“中国保皇总会”票券与孙中山的中华革命党发行“中华民国金币券”等票券的性质是完全相等的,区别则在于组织不同、政治的立场不同。我们再回头看历史:
中国保皇会自成立以来,便积极通过群众集会进行鼓动宣传,即时发展会员,同时发动“随缘乐助”,号召华侨捐款。这种方式是极具成效的,就连孙文最得力的助手冯自由在《革命逸史》中也记载,孙中山和革命党的演说和募捐方式也是仿效了保皇会的做法。
保皇会的入会费,在成立之初幷无严格制度,只是凡入会者需捐银一元(美金),由各地分会自行收取,分会交与会员的也只是印刷很简单的发票式收据而已。这种模式便造成了腐败之源,各分会人员良莠不齐,财务混乱、贪污严重,甚至出现合伙截留分赃的现象。据康有为的学生谭良(保皇会骨干)在1905年5月《敬告各埠同志书》中曾称:“吾会之例,入会者仅捐花旗银一元,其多捐者无几。自第一次开会之款,乃拨归总局,自此无闻矣……”、“凡地球各国之会皆有年捐,或月捐,未有如我会但捐一元,从此即了者。而总局昔分港、澳,今尚分滨、港,以区区之所入,而分折之极微,以全美之大,会所凡数十,而全年汇归港者不过数千,或乃全年无一文者。”当年谭良留下的这些文字,足以反映了当时各埠的会费状况是何其的混乱与腐败。庚子勤王,唐才常起兵失败,其因在于康有为的海外汇款迟迟未到,但从中也可以说明康有为在筹款方面出现问题,收不到各地会费应该也是主因之一。
为了保皇事业的实现,康有为决定对保皇会的组织机构进行重大改革。1905年6月26日,康有为在纽约召开的各埠保皇会代表大会时,制订《保皇会会议改定章程》,其中在第11章“会费”中云:“入会者,定收入总会费美金五元,其他各地银价不同照计,此例自今年六月初一经以颁行……”。在实施细则上,又规定“入会者收执凭票,以总局凭票为入会之据。……各小埠公款不汇总局者而发以凭票者,则与总局无干,与不入会同,且总局无从稽查、招待、保卫。”这里明确了会员入会必须以总局发的凭票为准,各分会自行印发的凭
票一概不算,其目标就是统一管理会费,防腐堵漏。
为了贯彻这一新制度的实施,康有为还在《保皇会会议改定章程》第12章“入会凭票”方面做了一系列的细节规定:
一为“各埠收入会者之会费五元后,即颁发入会人收票。各埠于每季二、五、八、十一月将所收新入会之公款汇归总局,幷将分局凭票寄回总局,换易凭票,不得迟延。总局即立即颁发凭票,亦不得迟延。入会者既收执分局凭票,即为入会。惟必须换取总局凭票乃为永久入总局之据,乃可在各埠永远享受入会权利。其他游他埠者,仍问原入总会局之据总局凭票。如三月后不得总局凭票者,该会员可自追取。”
二是“凭票应一律划归总局颁发,乃可稽查。此后入会者所交会费,只由各埠发给收票,以凭票寄回总局换易。总局凭票给予入会者收执,其各埠不得自制。凭票颁发若有己巳年(1905年)八月后各会所给凭票不换易总局凭票者,作为废纸。如有收执各埠入会凭票之人,不得为总会之据,不能受各埠联待之权利。”
三为“会局制造二联票,一给予入会之人,名曰凭票,以为入会之据;一曰存票,以便存查。皆有骑缝字号、总会印章为据。”
四为“各分会制造三联票,一曰收票,暂给予入会之人;一曰凭票,寄回总局以换总局凭票;一曰存票,为各埠存底备查。”
五是“今定一概由香港总局转给凭票。总局依各埠所寄之人名、银数之存票,照发凭票,由各埠分予会员收拾。其存票未寄总局者,总局无由转给凭票,各埠必须汇归香港总局。各会员可向各入会之会所转易总局凭票,仍将旧日之票交回该埠,汇寄香港总局焚毁。”幷且规定,“自光绪三十二年丙午正月初一以后,各埠自颁之凭票皆作为废纸。”
以上5点是对会费制度的细化管理,相信其执行难度一定很大,但从中表明了康有为改革保皇会的决心。效果如何也未见史料记载,但康有为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收回入会费的收缴大权,从而缓解了他作为总长而无钱可用、用钱不灵的困境。
通过以上这些史料来印证,这枚“中国保皇总会”票券正是康有为改革保皇会以后专门印制的“总局凭票”。这种凭票的性质,在史料中也有描述:
根据当时洛杉矶保皇会面对华侨公众的说法是:这个入会费又称“会份公款”,是会员入会的“会底银”,属于保皇会总会的公款。它具有“国债”的性质,也兼具“股票”的功能,它给予华侨的承诺是“将来维新成功,当由国家特别酬还,按份均沾利益”。这项收入由入会人所在埠的保皇会代收,但无权支取,必须存入银行,归总会长支配,供办“国家大事”之用。
这种“中国保皇总会”票券,大致从1905年6月以后才开始发行,而保皇会于1907年元旦改为“国民宪政会”了,因此它的发行时间仅有短短的一年半,这或许正是它存世罕见的主因之一。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但此话亦不尽其然。就这枚“中国保皇总会”票券而言,我所理解的珍贵性不在于因为是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好东西,也丝毫不在乎它的市场价值观念;我唯一所看重的是它所彰显的历史信息,它已经真实反映了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个重要章节。
(附:2011年的集钞活动丰富多彩,从中也看到了很多前所未见的好东西,但我个人认为这其中最具有历史价值和文化内涵的当推这张“中国保皇总会”票券,这是珍贵的历史文物。出自对历史学术研究的严谨态度,所以从9月即开始构思酝酿,反复修改,一直到11月24日凌晨方才完稿,前后历时两月有余。今为这篇写得最慢的文章,特附言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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