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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精卫的最后生涯 下场令人嘘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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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汪精卫”从一个“烈士”的象征,变成了“汉奸”的符号

1940年3月30日,主持对日和谈的南京伪国民政府正式成立,汪精卫以革命元老和原国民党副总裁身份,出任代主席、行政院院长。这无论在中国现代政治史上,还是在汪精卫个人政治生涯中,都是极富戏剧性的一幕。

从1938年底脱离重庆,到1944年11月客死东瀛,是汪精卫的最后生涯。这一段在日本与重庆的夹缝中度过的艰难岁月,构筑了其人生悲剧的篇章,也将历史上的“汪精卫”从一个“烈士”的象征,变成了“汉奸”的符号。

1945年至1947年间,国民政府各级法院先后审理过2.5万个汉奸。汪精卫的早逝,使国民党避免了在战后汉奸审判中处置这位党国元老的尴尬,也使自尊心极强的他免遭受审的羞辱,却无法避免“汉奸”所需承担的全部代价。汪精卫是一个不甘于落伍的人,他一生活跃在中国政治的风口浪尖,从早年的革命者,到晚年的通敌者,身后的“汉奸”,汪大起大落的人生悲剧,反映出政治的复杂,也反映出历史的残酷。

逃离重庆,发表“艳电”

汪精卫出逃重庆的消息传出后,日本首相近卫文麿随即发出“调整日华国交之根本方针”的声明,声称:“日本决以武力彻底消灭抗日国民政府,而与华方眼光远大之人士携手努力建设东亚新秩序”,日满华三国“善邻友好、共同防共、经济提携”,云云。1938年12月29日,汪精卫发出明电致中央党部、蒋中正、中央执监委员等,主张响应日本首相近卫声明,对日谈和。即人们通常所称之“艳电”。这是汪精卫“和平运动”最重要的文件。汪的“艳电”认为,日本政府12月22日的“调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针之声明”,提出“善邻友好”,“郑重声明日本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无赔偿军费之要求”,不但尊重中国主权,且以日人在中国大陆自由居住营业为条件,交还租借,废除治外法权,加之共同防共,经济提携,国民政府应以此三点为根据,“与日本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

在公开发出“艳电”的同时,汪精卫又致书中常委和国防最高会议,恳请中央采纳他的建议。“艳电”与“致中央常务委员会、国防最高会议书”两书,完整表达了汪精卫对于“议和”的理解和主张。以两书为标志,汪精卫与重庆中央公开决裂,从前追随汪精卫的政治派系也产生了分化。当陈公博等将“艳电”与“致中央常务委员会、国防最高会议书”带至香港发表时,一直追随汪精卫的顾孟余就坚决反对,与陈发生激烈争执,并致电汪精卫:“响应近卫声明,有百害而无一利……今既提出,应俟中央决定,不宜再在报章发表,以免公开决裂。如公开决裂,则对内、对外其影响之恶,必至不可收拾。其结果与先生所期望者,或正相反。”

不仅顾孟余,在“艳电”发表前后及汪滞留河内期间,许多党政要人都纷纷电汪,劝其回心转意。对抗战一贯“低调”的胡适,也从纽约来电,奉劝汪精卫:“此时国际形势好转,我方更宜苦撑,万不可放弃十八个月之牺牲,适六年中不主战,公所深知。今日反对和议,实是为国家百年设想,务乞公垂听。”

曾加入汪精卫的改组派与“非常会议”时期的广州政府,在政治上长期支持汪精卫的驻英大使郭泰祺,也劝汪精卫放弃主张,赴欧休养,若蒙许可,愿“辞职随侍”。

希望汪精卫暂时赴欧洲休养,并非郭泰祺个人的意见,也是蒋介石的意见。当蒋得知汪出逃的消息后,没有立即做出制裁汪的决定,而是一面对可能支持汪的政治、军事势力展开防范,一面通过各方与汪有渊源之人,劝汪回心转意,最低限度,请其告假游欧,并不要发表任何宣言。郭泰祺将他与汪的联系和往来函电内容,都向蒋作了汇报。蒋回复郭泰祺说:“汪先生如一时不愿回渝,则暂赴欧休养……中亦有此意”,请继续敦劝汪先生。

而徘徊于河内的汪精卫,对于如何进行他的“和平运动”,并没有周到的见解,对于将来何去何从,也没有通盘的考虑。他在认定求和之后,就表现出与青年时认定刺杀摄政王一样坚决的态度,“屡经同人苦劝而不回”。1939年1月4日,汪在回复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张群的电文中说:

弟从此并未发表任何谈话,惟“艳电”系明电。盖提议本有公开秘密两种方式,弟前此秘密提议已不知若干次,今日改为公开提议,欲以公诸同志及国人而唤起其注意也。此意乃人人意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不敢言。弟觉得,知而不言,对党对国、良心上责任上,皆无以自解,故决然言之。武汉未撤、广州未失、长沙未烧以前,公开言此,或者有扰乱军心之虞,至于今日者,情势显然,尚何顾虑?

对方所提如为亡国条件,则吾人以身殉国,并率全国同胞以身殉国,当然之理也。今对方所提,可谓亡国之条件乎?东北四省问题合理解决遂亡国乎?共同防共遂亡国乎?经济合作遂亡国乎?有何理由宁抗战到亡,亦不接受此等和平条件乎?亡国是何等悲痛的事,若如张季鸾所言:“宁亡国不丢人”,此语可以质天下后世乎?

弟每念及此,气填胸臆,不能自制……(《汪兆铭电张群》,台湾“国史馆”藏《汪兆铭史料》)

声势越来越大的“讨汪运动”

汪精卫发出“艳电”,自以为说出了“人人意中所有,而人人口中所不敢言”的话,他原本设想,只要他振臂一呼,国内主和派就会应者云集,团结在他的周围,与汪早有渊源的第四战区(广东、广西)司令官张发奎、云南军阀龙云,以至陈济棠、何键,就会与蒋脱离关系,参加他的构想。如果这些将领行动了,那么四川的潘文华、邓锡侯、刘文辉等各军也都会响应。如此他将能在日军占领区之外组建一个与蒋对抗的政府,并拥有独立的军队。

但是,汪精卫没有想到,在他脱离重庆之后,这些将领全都按兵不动。一直被看作汪派要员的顾孟余、彭学沛、张道藩、甘乃光等人,也都不同意他的主张。蒋介石则一面对留在国内的“汪派”如谷正纲、谷正鼎等人,不加排斥,反而鼓励他们,勿以汪离渝之事而感到忧虑,请照常工作;一面对“汪派”和与汪素有渊源的地方实力派,表明中央处置汪精卫的决心;接着召开会议明确宣示中央坚持抗战及制裁汪精卫的态度,并在川滇两省强化抗战宣传;对与汪暗通声气之两广、四川与云贵军阀进行拉拢与监控。这一系列措施,都尽可能地减小了汪出走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在国际方面,汪精卫出走之前,经过郭泰祺的外交努力,英国已答应对中国进行物资援助,并称正在草拟“对日报复办法”。中国一直期待的英美在远东合作、一致行动的局面也现出端倪。就在汪精卫出走之际,国民政府向美国的2500万金元借款又取得了成功,这使抗战阵营充满了乐观的气氛。

在“艳电”发表之前,无论蒋介石,还是汪派,或是地方的亲汪势力,都主张对汪“宽留余地”。但是“艳电”公开发表之后,形势就不同了,虽然在国内汪并非没有同情者——在举手表决是否开除汪精卫党籍时,没举手的人中,有孔祥熙,有陈树人,有于右任。

然而,无论是否同情汪精卫的主张,在抗战正在进行之中,汪以国民党副总裁的身份,公开主和,违背抗战的既定国策,若不予以严厉批判与制裁,势必造成军心动摇,人心混淆。即便同情和支持议和的人,也反对汪精卫公开发表“艳电”。1939年1月1日,国民党中央党部在国府礼堂召开中执委员谈话会。到会68人,64人举手通过,开除汪精卫党籍,会上还有人提出对汪下达通缉令,以彰国法。

1940年初,“和平运动”的两位核心成员高宗武、陶希圣脱离汪阵营,携带汪日密约在香港发表之后,国民政府更乘势掀起声势浩大的对汪宣传战,通令全国党部策动民众举行锄奸讨逆大会。

在这场全民“讨汪”运动中,许多省份都修造了汪精卫夫妇跪像。从此,汪精卫由一位党国元老、革命偶像,彻底变成了“汉奸”的代名词。

从河内到上海:汪精卫的孤独之旅

“艳电”无实力派响应,被中央开除党籍,国内掀起讨伐“汉奸”浪潮,这使汪精卫陷入空前的孤独和困境之中。时过境迁,当汪精卫再度回想这个在河内度过的正月时,特别强调,他脱离重庆之后,并不想反对重庆,而日本的意见,他们也不明白,近卫声明只是原则,具体方案如何进行,“完全不明了”,因此他们决定,“暂守沉默,静观事态”,“把一个正月在静寂的山上的旅馆中翻译书籍、耽于过去的回忆及思索来度过去”。这并非是实情。事实上,汪在河内的行动,远非消极,而其离渝的抱负,也不仅仅在发表宣言、表明立场而已。虽然汪伪政府之组织,经历各种波折与内部争议,迟至1940年3月方告成立,但早在1938年12月“艳电”发表之时,陈公博就向宋子良透露,汪宣言揭晓后,王克敏、梁鸿志等会随之响应,“将组织扩大傀儡政府”。

对于“河内时期”汪本人和汪系“和平运动”的情况,我们知之甚少,只能从国民政府情报组织及军统特务的追踪记录中获得一些线索。情报的获取和利用,本身也是政治斗争的一部分。有些情报并不准确,有些甚至是错误的,但它们却往往是斗争双方获得信息并做出决断的渠道,因此生动地反映了“历史的现场”。1939年1月7日,11日,17日,国府情报组织国际研究所所长王芃生连续向蒋介石报告了汪派在香港的活动情形。

军统郑介民也向蒋介石报告了汪派为扩大“和平”运动,在香港组织机关的消息。另一位军统戴笠,向蒋报告了汪精卫亲信褚民谊、林柏生在沪港两地联络虞洽卿、林康侯等著名绅商,企图策动他们响应“和平”的消息。

汪精卫在河内和香港活动的经费从何而来?据陈果夫报告,汪曾嘱咐褚民谊,向上海的外商银行提取存款,褚民谊曾由汇丰银行提出50万元、70万元两笔现金,分别汇至香港和河内,供汪派和汪精卫本人活动之用。汪的亲信高宗武、曾仲鸣曾携带30万元,收买香港及大陆人员,声援汪的“和平运动”。又白崇禧得到香港探报,日本特务机关1938年12月29日拨款300万元,以汪精卫的名义存入某银行,存款收据连同函件,均秘密交由褚民谊收受,该款项为资助汪从事反战、倒蒋活动的费用,可由汪自由支配。

步步惊心的暗杀行动

汪派在河内的行动极为诡秘。汪精卫从出走的那天起,就不仅只是倡言和议,而是在日本人的支持下,积极展开反蒋、反政府活动。正是在这种激烈的斗争形势下,发生了1939年3月21日的河内枪杀案。

亲身参与了汪政权开场与收场的金雄白,曾写过《一排枪、一摊血、一个政权》等一系列文章,认为这场由军统特务精心策划的暗杀行动,所导致的曾仲鸣惨死、方君璧重伤,带给汪精卫无限的悲愤,激起他对重庆的极大反感,直接导致了汪与日本人的合作。将“和平运动”在1939年3月之后的发展,化约为汪个人的“复仇”动机,无疑对这一重大历史事件做了过于戏剧化和简单化的理解。

河内枪杀案之后,重庆一边加紧了对汪的追踪与制裁,一边对越南、香港当局及法殖民部和英大使进行工作,设法促成越南、香港当局“坚决拒绝”对汪提供保护,或劝其离境。汪与重庆的斗争已进入你死我活的境地。严酷的“锄奸”形势,使汪精卫可以转圜的余地越来越小。无论其主观动机是否要打倒重庆,客观的对立形势已经形成——“和平运动”必然同时是分裂与反蒋运动。

重庆对于汪“和运”中人的武力“制裁”,也在同步进行。继1939年1月林柏生在香港遭利斧袭击,3月曾仲鸣在河内遭枪杀之后,戴笠又全力展开了对包括汪本人在内的汪派各重要人物的暗杀行动。

河内枪杀案之后,戴笠奉蒋介石之命,首先将注意力放在“和运”此阶段的核心人物高宗武身上。在高宗武之外,戴笠还策划、指挥了对汪精卫、陈璧君、陈公博、褚民谊、林柏生、沈次高、吴启鼎、汪曼云、丁默邨、汤良礼、万里浪、李士群、陈昌祖(伪航委会主席)、郑良斌(伪外交部秘书长)等大小“汉奸”的一系列制裁行动。戴鼓励特工人员,我们要“以血的事实,来表扬我们血的历史,发扬我们血的权威”。(《戴笠电平原》,1940年3月29日)承担制裁任务的“行动员”,可以领到数千至上万元国币的“准备金”,事成之后的奖金更高,根据目标的难度和重要性不同,从5000元到10万元不等。制裁李士群的奖金则高达15万元。而暗杀汪精卫的意义,更超出了金钱的范围。戴笠曾使人转告刺汪的行动员刘英:“英兄赤心为国,万分感佩。照目前中日之情势观察起来,某逆应从速解决……此万世不朽之勋业,万不可让捷足者先登也。”(《戴笠电张冠夫转刘海山》,1940年8月11日)

军统组织策划暗杀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最常见的是枪击与利斧砍杀,还有制造车祸等。如策划制裁陈公博时,戴笠就指示陈恭澍,在陈公博所乘飞机抵达上海时,“查明其必经路径及汽车号码”,“准备十个左右之忠勇同志,租一卡车与之互撞,抱必死之心,谅可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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