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订英藏条约》签订始末,大清能争回主权,唐绍仪功不可没

原标题:《续订英藏条约》签订始末,大清能争回主权,唐绍仪功不可没

文/高飞

01、英国对西藏的窥觑

在十九世纪60年代,晚清政府懦弱无能,对西藏的管辖控制越来越弱。西方的两个大国先后盯上了这片辽阔土地。一个是"北极熊"俄国,一个是"斗牛犬"英国。1888年3月,英国第一次出兵入侵西藏,受到了藏民的顽强抵抗。为抢在俄国之前占领西藏,英国于1903年12月发动了第二次入侵西藏的战争,英军上校荣赫鹏和麦克唐纳率领的英国侵略军一路进攻。英军的此次侵略战争没有引起清政府的有效重视,得知英军入侵,清政府既没有组织有效的防卫,也没有在国际上提出抗议,完全是不闻不问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1904年8月,英军攻陷了西藏首府拉萨,并强迫西藏地方代表与英国签订了《拉萨条约》。

条约正款10条,附款1条,如果这份条约成立的话,英国就夺取了西藏的政治、军事、 经济、贸易、财政等各方面的特权,西藏就成为英国的殖民地。

此时的驻藏大臣是有泰,他看了条约后,感觉到事态严重,才立即向朝廷汇报。朝廷接到有泰的奏折,也感觉到事态严重。大清外务部当即给有泰发电报,明确了朝廷的态度: "英员开送十条,有损中国主权,尊处切勿画押。"有泰按照朝廷的要求,回复英国人,拒不签字,拒不认可。

英国人岂肯善罢甘休,多次逼迫清朝签字。清朝于是照会英国驻华公使萨道义,就《拉萨条约》表明了态度,并约定双方进行谈判。《拉萨条约》没有得到清政府的任何,在国际上缺乏效力,英国方面也许尽快逼迫清朝签字。所以他们同意进行谈判,企图在谈判桌上逼迫清朝官员签字。谈判地点选择在英国的殖民地印度加尔各答进行。

02、唐绍仪临危受命,赴异国谈判

1904年年底,大清派遣外务部右侍郎唐绍仪为钦差大臣,率领参赞张荫棠、梁士诒等人赴印度谈判。唐绍仪一行于1905年2月抵达加尔各答,与英方代表费礼夏及参赞路罗士、韦礼敦等人展开谈判。

英方的谈判代表虽然是英印政府外交大臣费礼夏,但实际主宰谈判的是英国驻印度总督寇松。此人傲慢无礼,对大清官员毫无尊重,在西藏问题上也丝毫不让步。

谈判开始,费礼夏便毫不客气地对唐绍仪说:赶紧着,别废话了,限你在某某日之前,把字签好。("惟促定期画押!")

唐绍仪可不是传统科举出身的外交官,他生于1862年1月,1874年作为第三批留美幼童前往美国留学,归国后前往朝鲜办理外交事务,曾被任命为驻朝总领事。他在朝鲜从事外交工作近10年,对列强的外交手段轻车熟路。所以,此次来印度与英国谈判,他早就做好的各种准备。

针对费礼夏的说法,唐绍仪针锋相对,说:"奉命议约,约尚未议,何能画押?"我是来谈判的,谈都没谈,签什么约?

针对这一回答,费礼夏很意外。他以为清朝的官员都是唯唯诺诺的人,只要吓唬一下,就能搞定。岂料唐绍仪不吃这一套。

费礼夏说:"你们大清根本管理不了西藏,西藏屡次失信,导致英国利益受损,所以我们才出兵保护英国的利益,现在条约已经拟好了,不用再议,签字就行了。"("中国权力不能及藏,藏番屡次失信,致英以兵力自保利权,今逮欲废约,无可再议。")

唐绍仪则据理力争,严正指明"西藏主权在中国",他说:"贵国既接待议约,则我有商议之权。中英所以会议者,以西藏主权在中国也。藏约(指《拉萨条约》)有干犯主权之语,自当解剖明自。"

经过唐绍仪的驳斥,费礼夏无言以对,不得不同意重新议约。

当年3月7日,唐绍仪与费礼夏举行第二次会谈。谈判开始,唐绍仪对《拉萨条约》进行了大幅修改,"易其七八",并特别声明,西藏是大清的国土,禁止英人到拉萨开展贸易。 并且声明"倘日后中国或批准英人在藏经理路矿龟政,则价他国亦可仿照办理"。这就完全打破了英国独占西藏的企图,费礼夏恼羞成怒,认为"无异于废约",因此拒不同意。谈判陷入僵局。

3月11日,第三轮谈判开始。费礼夏对唐绍仪的提议作了修改,英国承认大清是西藏的"上国",清朝则承认英国在西藏的各项利益。唐绍仪拒绝了费礼夏的提议,并要求英国必须承认大清是西藏的"主国"。双方就"上国"与"主国"进行了辩论。

所谓"上国",费礼夏认为,西藏和越南、朝鲜、缅甸等过一样,大清是宗主国,清朝对西藏只有"宗主权"。唐绍仪对此进行驳斥,他说大清是西藏的主国,"藏地最高之主官,惟达赖与班禅,其掣签册封,藏缺皆请旨授,藏兵由驻藏大臣岁操,皆主国之据也。"

双方就此争执不下。无论费礼夏如何威逼利诱,唐绍仪坚决不让步。

英国驻印度总督寇松好大喜功,对西藏一直垂涎,必欲拿下,所以他毫不让步。唐绍仪对此心知肚明,他向清廷上奏,说主权不能有丝毫让步,空谈就等于是哀求,纵观英国局势,寇松为人骄傲自大,不被同僚所喜欢,持久必去职,此时再耗下去没有意义,不如先回国,以待国际形势的变化再行商议。清朝外务部准许了唐绍仪的提议。

6月5日,唐绍仪向费礼夏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意见,主张在条约里不提"主国"与"上国",英国只需默认"中国在西藏原有及现时享受之权利",如此则"主权不替,于我国亦毫无损失",清朝则承认英国在西藏的部分利益。费礼夏看后,坚决不同意。

此种情况下,唐绍仪"先下手为强",主动采取行动,告知英国驻印度政府,由于本人水土不服,不能再继续谈判,"此案暂缓谈判"。然后启程回国。留下参赞张荫棠作为全权代表在印度与英国人周旋。

寇松和费礼夏没想到唐绍仪还会来这一招,条约一日不定,英国人在西藏的行动就受限制。

04、最终结局:唐绍仪为大清争回了最重要的一项主权

唐绍仪回国后,寇松因个人原因被撤职,接替他的是唵士尔,此人老成持重,在西藏问题上不像寇松那样激进。加之日俄战争俄国战败,俄国对西藏的窥觑大大减弱,让英国政府吃了颗"定心丸"。

在这种国际环境下,中英双方在北京继续谈判。英方代表换成英国驻华公使萨道义,中方代表仍然是唐绍仪。唐绍仪仍旧采取折中的办法,提出在该约内完全不提"主国" 、 "上 国"等字句,而于其他条款中间接表示中国对西藏具有主权地位。基于这个前提,大家再来谈其他条款。萨道义同意这一折中办法,双方谈判较为顺利。

经过几轮磋商,条约文本最终确定。1906年4月27日 ,中英两国代表在北京签订了中英《续订藏印条约》。该条约第二款全文如下:

英国国家允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国家亦应允不准他外国干涉藏境及其一切内治。

这一条,便是双方折中成果,在国际上明确了清政府对西藏的主权,这是清朝在这次谈判中的最大收获。此后,清政府任命赵尔丰为驻藏大臣,加强对康藏地区的治理,强化在这些地区的主权地位。

在晚清风雨动荡的局势里,唐绍仪作为一个有国际视野的外交家,在这次谈判中既能坚持主权不让步,又能灵活折中,表现了灵活的外交技巧和高超的谈判策略,为大清争取了最重要的一部分主权,就凭这一项功绩,就值得后人敬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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