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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党史·雨花记忆㊻︱长沙市郊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

2022-04-29 14:3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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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飞梦雨花 飞梦雨花 收录于合集 #百年党史·雨花记忆 46个

为了战胜国民经济暂时困难,1960年7月5日至8月10日,中共中央在北戴河举行工作会议,研究国际问题和国内经济调整问题。9月30日,中央批转了经周恩来审定的国家计委党组《关于1961年国民经济计划控制数字的报告》,首次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制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调整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失调的比例关系,巩固生产建设获得的成果,充实新兴产业和短缺产品的项目,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长沙市郊区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制定的“八字”方针,采取了一系列调整、恢复、发展的措施,努力扭转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的局面。

1961年1月14日,中共中央举行八届九中全会,正式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宣布,从1961年起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

1961年,中央正式决定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国民经济转入调整时期。在同年3月的广州会议上,毛泽东主持起草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共10章60条,简称“农业六十条”。为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在毛泽东的号召下,所有中央领导同志下到农村,实事求是地进行调查研究。4月12日至30日,国家主席刘少奇来到长沙县天华大队调查,征求干部、社员对“农业六十条”的意见,并重点对农村人民公社供给制、粮食、住房、山林、社办工厂和农村手工业、商业、民主与法制等问题进行广泛的调查。从1961年4月起,根据长沙市委要求,全面贯彻“农业六十条”精神,长沙县委对近郊范围内的农村生产关系进行调整。

刘少奇在天华调查提出“农业兴家立业‘十个一’(又称‘十个好’)发展路径”。

首先是调整公社体制,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生产队设管理委员会,规定生产队有权合理使用耕地,因地制宜种植,确定增产措施,组织安排使用劳动力,开展副业生产,同时再次调整近郊社队规模,将公社大队生产队规模调小,每个生产队平均15户左右;其次,停办公共食堂,实行大集体下的“小自由”,各公社按政策划给社员自留地、自留山,鼓励社员发展家庭副业,是年冬,近郊范围出现家庭副业收入过千元,红薯产量过百担的户;再次,认真抓好“经济退赔”工作。

对原已固定到队的劳力、土地、耕牛、农具作了小量调整,明确宣布归生产队所有;将粮食征购任务确定到队;大队对生产队实行“三包一奖”(包工、包产、包财务,超产提成奖励、减产扣分)的办法。

1960年11月11日《人民日报》 坚决贯彻政策执行三包一奖 。

1961年初,允许按各队收获的产量计算工分成本,超产、节支的大部分归生产队。年终结算时,由于已改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大部分大队只要生产队上缴大队的共同费用,少数大队按原定方案核算奖罚。随后,近郊普遍推行田间管理责任制,将插秧以后收获以前的全部农活包工到户,按管理好坏评定奖罚。同时,允许每个公社在一个大队试行全年农活包工到户与产量挂钩的责任形式。年底,在“三包一奖”的基础上,通过总结试点经验,普遍推广“五定包干”(即定总产和总收入、定征购、定上交、定交换、定用工;包干到生产队)分配制度。

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管理体制,较好解决了当时近郊生产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生产关系,克服了队与队之间,社员与社员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不仅巩固了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管理体制,调动了广大社员的生产积极性,而且精简了大队管理人员,加强了生产队的领导,消除了社员群众的顾虑,减轻了社员负担,为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了全面总结经验教训,统一全党和全国人民的认识,战胜困难。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会议坚决贯彻执行“八字”方针,促进国民经济的恢复。七千人大会后,全国进入国民经济和政治关系全面调整的时期。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即七千人大会)。

1962年1月12日,郊区恢复建制。长沙市郊区党委全面实施“八字”方针,重新确立“以农业为基础,以菜、猪、鱼、果为重点,全面发展副食品生产,为城市服务”的方针。制定一系列有利于生产发展的措施。如蔬菜以销定产,按市场需求定面积、定任务,实行菜粮、菜肥挂钩,奖罚兑现,确保数量,提高质量,增加品种,均衡上市;生猪饲养推行“私养为主,公私并举”的方针和“自繁、自养、自卖、自食”的原则;鲜鱼推行精养为主等,确保以城市蔬菜供应为主的副食品生产。

各项生产指标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其中,蔬菜种植面积由1961年的4.6万亩,减至3.6万亩,粮食征购任务经四次申报核减(市人委年初下达郊区任务1098.5万公斤,是1961年的两倍),核减到675万公斤,为发展副食品生产创造了条件。

1962年,长沙市郊区党委全面贯彻中央作出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和《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进一步调整人民公社体制,划小大队、生产队规模,将48个大队调整为76个大队,1139个生产队。全面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经营管理体制。把搞好作业组的“四固定”(固定劳力、土地、耕牛、农具)和“五定”(定收入、定上缴、定产量、定征派购任务、定奖罚)大包干制,作为落实政策,调动群众积极性的重要内容之一。

1962年中共八届十次全会通过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

与此同时,区委按照市委《关于工业调整工作意见》中提出的“精兵简政,增产节约,整顿管理,调整关系”的精神,对区内78家企业进行调整,精简职工1713人,占职工总数的54.6%。根据企业不同情况,以支援和服务农业生产为前提,分别采取保、停、关、缩、并、改、转的方法,调整企业所有制,改进管理体制。关、停被社会淘汰的企业13个,占企业总数的16.8%;由大集体转为生产合作社的企业59个,占企业总数的75.16%;企业性质未变的3个,占4%;转为商业或生产自救福利事业的企业3个,占4%。保留下来的企业,一律改为合作组织的形式,属于集体所有制经济。

在大抓调整的同时,加强企业现场生产管理,使生产的支农产品得到进一步的充实和提高。通过调整,企业内部发生深刻变化,生产方向基本定型,布局趋于合理,产销基本对口,业务恢复正常,生产更为灵活,经营管理水平有提高,亏损局面迅速扭转,长战线、大缺口的矛盾基本解决。

由于认真贯彻《农业六十条》一系列政策措施,因而调动了长沙市郊区群众的积极性,有力地促进社队生产的恢复和发展。1962年,全区上市商品蔬菜达11496万公斤,比上年增长10%;生猪饲养量达60216头,年底存栏46741头,比上年增长12.7%,其中集体存栏14255头,占总数的30%,私人养猪32486头,占总数的70%;上市鲜鱼343.8吨,完成年计划87.2%;粮食总产量达3973万公斤,平均亩产437公斤,比上年增长33.2%;完成企业总产值241万元。

1963年,国民经济的发展呈现出全面好转的局面。9月5日至27日,中央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农村工作和1964年国民经济计划问题。会议确定,把1963年到1965年作为第二个五年计划到第三个五年计划的过渡阶段。同年,郊区全面恢复和发展家庭副业。划给农民自留山,允许农民开荒,对社员私有房屋、自留地、自留山定权发证。经营管理上推行评工记分,小段包工,定额计工和四定(定面积、工分、时间、质量)责任制。

1963年9月中央工作会议制定《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一些具体政策的规定》。

同时,进一步发展副食品生产基地,新建4个以柑橘为主的果林场。1964年投资54万元,分别对东屯渡公社综合养殖场、岳麓山公社渔场、伍黑路公社福安大队渔场进行扩建。分别更名为国社合营的东屯渡渔场(后湘湖渔场)、岳麓渔场和史家湖渔场(后红色渔场),养殖水面共3900亩。1965年,在岳麓山大干岭兴建养鹿试验场。

经过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到1965年,长沙市郊区的工农业生产全面恢复,农民生活逐年好转。1965年农业总产值实现2103.7万元,工业总产值达364万元,分别比1962年增长64,35%和51.04%。蔬菜面积缩减57.34%,上市量仅比1962年少24.4%;生猪饲养量增加1倍,达12.04万头,出栏肉猪增加2.36倍,达54725头;鲜鱼总产量增加85.66%,达638.3吨;粮食亩产增加17.3%。农民集体分配纯收入人均78元,人均口粮262.5公斤,全区农民在信用社的储蓄存款达34万元。

原标题:《百年党史·雨花记忆㊻︱长沙市郊区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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