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较量04」非常博弈(13)公诉人杨洁对黄强这种表情视而不见,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绝对较量04」非常博弈(13)公诉人杨洁对黄强这种表情视而不见,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京检侦一移诉字【2003】10号《起诉意见书》形成以后,连同案卷,移送至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一分院受案,经主管检察长批准后,移交公诉部门。

黄强案起诉书

这里有必要向读者介绍一下承办黄强案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该院前身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分院,素来以善办大案在全市乃至全国检察系统颇具影响:从1991年办理首钢北京钢铁公司原党委书记管志诚特大受贿、贪污案(受贿140余万元、贪污8万余元,判处死刑)以来,接连办理了举国关注的北京长城机电科技产业原总裁沈太福、副总裁孙继红特大贪污、行贿案(1994年,贪污417万元、行贿25万余元,判处沈死刑、孙无期徒刑);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原副主任李效时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994年,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首钢总公司原助理总经理周北方受贿、行贿案(1996年,受贿721万余元、行贿112万余元,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铁道部原副部长张辛泰受贿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铁英受贿案(1997年,受贿43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黄纪诚受贿案(1997年,受贿22万余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法轮功”组织骨干李昌、王志文、姚洁等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故意泄露国家秘密、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经营案(1999年),到2001年以来参与办理的原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特大受贿案(判处死刑,已被执行)、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特大受贿案、滥用职权案、原广东省高级法院院长麦崇楷受贿案、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受贿案、原中国建设银行行长张恩照受贿案……。

该院承担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及出庭支持公诉的公诉二处是一个极具战斗力的集体:先后被北京市委政法委、北京市人事局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被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授予“首都五好检察单位标兵”、“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处室”称号,被北京市国家机关工委授其“国家机关系统先进党支部”称号,被北京市人民政府授予“模范集体”称号……

公诉二处的老处长方工2002年被中宣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树立为“全国公正执法的楷模”,成为全国政法系统的一面旗帜;时任该处处长的王伟被评为“中国杰出青年卫士”、“全国十佳公诉人”……

第一分院公诉二处可以说是全国检察机关获得荣誉最多的一个处室集体。

根据该院领导的部署,公诉二处主办此案的是杨洁和她的搭档李辰。杨洁是位有着丰富公诉经验的承办人,她参与办理的大案要案不计其数,一个个大大小小的贪官被她推上审判庭,这其中就包括成克杰受贿案。

在庭审程序的激烈辩论、交锋中,让我们进一步认识了这位经验丰富、资深干练的公诉人。

1990年中国政法大学毕业即从事检察工作主诉办案人员杨洁,曾承办震惊京城的赵连荣故意杀人案(赵连荣疯狂连杀八个女青年)等。1993年被评为院先进工作者,1994年受嘉奖、当选首都检察系统“十佳书记员”,1997年荣立三等功,1999年被评为“首都五好检察干警”。时任该院副检察长的方工曾评价她“能够做好平时每项工作,很稳重,很有成绩,办过大案,年龄不大,经验不少”;时任该处处长的王伟评价她“悟性高,业务功底强,工作作风干练,是我们公诉二处的后起之秀”。


本案公诉人、资深女办案人员杨洁

我们之所以要特别谈一谈杨洁和她的搭档李辰,是由于“709”专案组成立之初,她们二位就来到了专案组。这在检察系统内的习惯称谓为“提前介入”,从此,杨洁和李辰就与专案组紧紧地捆绑在了一起。提前介入,预先熟悉案情,目的是为日后的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作准备。然而这二位的“提前介入”,不仅仅是熟悉案情,而是自觉地把自己作为专案组侦破工作的一部分。她们融入了专案组,主动把专案组的一些调查取证方面的任务承担下来,同全组侦查员一道,全身心地投入到了工作之中。一干就是一年零13天!她们也同专案组全体同志一样,不分昼夜,不分节假日、双休日,一直工作在办案的第一线。她们在完成了“提前介入、熟悉案情”的过程之外,还为专案组侦破黄强一案作出了重要贡献。

接手了黄强一案的审查起诉任务的第二天,杨洁和李辰就来到看守所讯问了犯罪嫌疑人黄强。讯问伊始,杨洁依照《刑诉法》的相关规定,首先告知黄强:

“我们是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担任审查起诉工作的办案人员。我叫杨洁,这位李辰,我的搭档。从今天起,我们将从审查起诉和提起公诉的角度审理你的案子。我们将依法承担三个职能:一是对前期‘709’专案组的侦查工组依法实行监督;二是审理本案中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三是当我们经过审理后,认为侦查阶段的程序合法,你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我们将通过起诉书对你提出指控;并把你诉至法庭,还要出庭支持公诉和依法履行对法庭进行审判监督,最终依法对你作出判决。”

长长一席话,杨洁说的十分的清楚,十分的认真,黄强听得也非常仔细。

杨洁问:“我说的这些,你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黄强点点头。

“我还要告知你,如果你认为我们二人或者是其中哪一个不适合审理你的案子,你还可以提出回避。这是你的权利。”杨洁郑重地问道:“你申请回避吗?”

此刻的黄强,已经不再有任何的紧张,神色里更多的是慰藉。他向杨洁表示:“不,我不申请回避。”

接下来,就是一连四个小时的讯问——这次讯问,黄强几乎推翻了在他预审阶段的全部口供。

他不承认自己有贪污、受贿问题。

这在办案人杨洁看来,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因为在她审理的那么多案子里,这种情况并不鲜见,更有刁钻隐讳的,就是侦查预审阶段:供认不讳;审查起诉阶段:全部承认。但是到了法庭上,却突然一反常态,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全部翻供。试图以这种突然袭击的办法打公诉人一个措手不及。像前不久她刚刚参与审理的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涉嫌受贿一案,就是一个最为典型的案例。

如此说来,黄强在这个阶段翻供,比之成克杰似乎还难对付。

杨洁问黄强:“在侦查预审阶段,担任讯问工作的是谁?”

其实这一点杨洁心知肚明,但是她必须还要这么问,这是案情的需要。

“是海林,办案人员。我还叫过他哥。”

“他在讯问过程中,有没有刑讯逼供行为?”

“没有。一点儿没有。”

“有没有什么诱供、引供、诈供行为?”

“也没有。”

“就是说,你是在一种完全自愿的状态下按照自己的意思作出供述的?”杨洁盯着他的眼睛问道。

黄强点点头:“可以这么说。”

杨洁扭脸指示担任记录的李辰:“记录在案。”

杨洁对黄强的第一次讯问就这样结束了。黄强被押出提讯室的时候,似乎有一种得胜回朝的感觉。他站起来,扭过身去,昂头,挺胸,瞥了杨洁一眼,走出去了。

杨洁对黄强这种表情视而不见,甚至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回到院里,杨洁将黄强的翻供情况向处领导作了汇报。处领导对此也非常的客观、冷静。他指示杨洁:“继续认真阅卷,做好阅卷笔录,仔细审查在侦查阶段专案组收集证据的情况,看看这些证据是不是真正达到了确实、充分。之后再认真审查黄强的供述情况。看看供、证是不是真的一致。”

杨洁点点头,认为处领导的指示非常的准确,心想:“只要牢牢把好证据关、供证关,黄强的翻供,自然是不攻自破……”

发布于 2020-12-03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