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行楷书去国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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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号即馆藏文物的登记号,是每件文物唯一标识,不会重复使用。文物名称是编目人员根据文物特征进行的定名,在展示利用时,可能会根据最新研究成果或便于观众理解的角度进行适当调整,与《藏品总登记账》上的名称和类别有所不同。

  《去国帖》,宋,辛弃疾书,纸本,册页,纵33.5厘米,横21.5厘米,行楷书,10行,110字。
  《去国帖》释文:
  弃疾自秋初去國,倏忽見冬,詹詠之誠,朝夕不替。第缘驅馳到官,即專意督捕,日從事於兵車羽檄間,坐是倥傯,略亡少暇。起居之問,缺然不講,非敢懈怠,當蒙情亮也。指吳會雲間,未龜合并。心旌所向,坐以神馳。右謹具呈。宣教郎新除秘閣修撰,權江南西路提點刑獄公事,辛弃疾劄子。
  本幅鉴藏印钤“杨氏家藏”、“原素斋”、“松雪斋”、“琳印”、“海印居士”、“黄琳美之”、“休伯”、“项元汴印”、“蘧庐 ”、“惟心净土”以及“皇十一子成亲王诒晋斋图书印”、“南韵斋印”、“莲樵成勋鉴赏书画之章”、“莲樵曾观”、“德“”畬“等印。
  此帖是《宋人手简册》中一页,内容为酬应类。文中“秋初去国,……日从事于兵车羽檄间”,是指在江西提刑任平“茶寇”赖文政事。据《孝宗本纪》:“淳熙二年六月,以仓部郎中辛弃疾为江西提刑,节制诸军讨捕茶寇。”另据《宋会要》记:“淳熙二年润九月二十四日,上谓辅臣曰:江西茶寇已剿除尽。……辛弃疾已有成功,当议优与职名,以示激劝。”辛弃疾平茶寇后,诏江西提刑除秘阁修撰,故此帖当书于淳熙二年十月间,时年36岁。
  此帖书法中锋用笔,点画尽合法度,书写流畅自如,浑厚沉婉,笔意略显苏黄遗规。虽无豪纵恣肆之态,亦不失方正挺拔之气,为辛弃疾仅见的墨迹珍品。
  明李日华《六研斋三笔》、李佐贤《书画鉴影》著录,文物出版社《宋人书翰》册影印,刻《海山仙馆藏真帖》。TAG标签耗时:0.02846097946167 秒

撰稿人:傅红展


关键词: 辛弃疾 册页 项元汴 李日华 李佐贤 《书画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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