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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杀汪精卫始末

2005年11月15日 14:18




叛国降日的汪精卫、陈璧君夫妇



汪精卫叛国后,浙江黄岩县海门镇的民众制作了汪精卫夫妇的石雕跪像,供人唾骂。图为当年日军占领海门镇后,围观大汉奸的跪像。



1992年,当年刺杀汪精卫行动组的军统局少尉译电员王绍谦(中)与研究军统史料的美国加州大学东方问题研究所教授魏克曼(左)合影

文/唐涤尘

  1938年12月18日,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经过策划,突然从重庆出走,经昆明,抵达越南河内。

  同年12月29日,汪精卫竟在香港《南华日报》刊载遗臭万年的“艳电”,以“恢复和平”为幌子,由此开始为虎作伥的卖国投敌活动。

  汪精卫出逃及发表“艳电”,等于公开投敌。引起国民党内和全国各界的极大震动。

  蒋介石采取措施,一再要求汪精卫归来。当时舆论痛恨、惋惜、规劝等如波涛般汹涌,其中尤以当时国民党中政会秘书张九如致汪精卫书最具代表性,其洋洋万言,晓以大义,殷切期盼悬崖知返:“大敌在目,薄海同仇,先生将何之?先生其归欤,国危如斯胡不归!”“……上危国本,中摇军心,外张敌目,内贼天良”,“即姑退万步,曲如所虑,共产党能乘机代兴,然之于异族,与之于中国共产党,究孰亲孰疏,孰得孰失?”(见闻少华《陈公博传》)但汪下水决心已定,置之不理。

  蒋介石在无奈和气愤之下,对汪精卫动了杀机。

  首先,1939年1月1日,国民党中央执委会召开临时会议,作出一致决议,开除汪精卫的国民党党籍和一切公职。并动员全国报纸对汪精卫进行无情揭露,下令“严缉惩办汉奸”。

  此后,蒋介石密令戴笠制订计划,暗杀汪精卫。

  一场由蒋介石发起、戴笠具体执行的军统首次境外除奸追杀行动拉开了序幕。此次刺杀汪精卫的行动一共持续了五年……

  蒋介石对制裁暗杀汪精卫的密令中指示的很具体:

  一、立即对怀疑与汪精卫出逃的人如交通部长彭学沛、教育部常务次长张道藩等人,由军统审查控制。

  二、对怀疑协助汪精卫出逃的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进行监视。

  三、立即制订密裁计划,迅速布置,必须抢在汪精卫离开河内至南京筹组伪政府之前将其杀掉。

  四、做好准备之后,等候蒋介石本人下达具体行动时间。

  戴笠奉蒋介石密令之后,马上采取了行动。前两项好办,分别派军统所属各站、组对彭学沛、张道藩等人予以监视。

  后面制裁汪精卫的计划就不太好办了。戴笠深感棘手,尽管他和军统对于暗杀轻车熟路,在布置、策划、行动各个方面有积累已久的丰富经验;但这次不同,在国境以外组织暗杀,极没有把握。

  以前在香港组织暗杀王亚樵的行动就没有成功,戴笠为此还被港英当局拘押了三天。戴笠曾将此视为奇耻大辱。尽管戴笠认为香港是中国领土,并大骂不平等条约卖国;但香港当时毕竟是殖民地,香港当局有司法权,中国政府无权过问任何事情,所以布置行动要处处受限制。但尽管受限制,香港却是军统多年经营的一个基地,并不觉得十分困难,加上后来终在内地将王亚樵暗杀,戴笠最终还是成功了。

  这次却不同。越南虽然也是法国殖民地,却完全不同于香港。法国人比港英当局对殖民地区治安抓得还紧,武器禁止携带。香港虽然是殖民地,但基本上是中国人,语言、装束、习俗与内地基本相同,十分便利。军统人员在香港经常活动,地形也熟。而在越南则不同,虽然表面看中国人与越南人几乎分不出来,但语言、风俗却根本不一样,而语言不同是最大的困难。地形上的不熟悉会带来一着棋错、全盘皆输的后果。

  军统虽然在越南有不少情报人员,国内行动部门也有不少暗杀高手,但却没有一个国际行动杀手,也无此方面的实践和先例。况且这些军统杀手,过去都在国内搞暗杀,都不是个人行动,往往都奉蒋介石命令和批准,有大批军、警、宪和帮会甚至地方政府及其它特工组织如中统的配合,地形、关系都非常熟悉。所以得心应手,几乎百发百中。甚至有时绑架和暗杀行动不慎失败,也可以由军警单位找借口转为公开逮捕。军统也有不少次租界内的暗杀,尽管当时租界有“治外法权”,不允许国民党军警人员携武器进入租界,也不准在租界内搞政治绑架和暗杀。但国民党政府和军统往往和租界当局暗通款曲,甚至绑架、暗杀失败,也可以通过所谓照会将人引渡给国民党政府。

  因而,从战略上考虑,戴笠觉得这次出境暗杀汪精卫基本上不具备任何条件。

  首先,汪精卫不同于一般的军阀政客,他是老同盟会员,年轻时就搞过暗杀。他在北京暗杀摄政王载沣,虽未成功,却使他声誉大起。他也几次被人暗杀,在这方面有丰富的应付经验。汪精卫也算是国民党元老,历经风云,且与蒋介石合作多年,深知蒋介石排除异己、消灭政敌的种种手段。这次出境,也并不是汪精卫心血来潮,而是长期密谋的结果。他也明白:以自己国民党第二号人物的身份和地位投敌落水,必然会给国民党带来极恶劣的影响,使蒋介石下不来台,迫使蒋介石会采取非常手段。所以,汪精卫出逃也必然会加倍警惕和采取措施。因而戴笠认为,尽管汪精卫是个文官,却比那些军阀帮会更难对付。

  而且更令戴笠感到棘手的是,汪精卫虽逃到河内,并发表响应12月22日日本首相近卫的第三次招降声明的“艳电”,尽管汪精卫一直组织“低调俱乐部”,热衷和平运动。但人们大多不相信位居中国第二把交椅的国民党副总裁,会舍此甘为汉奸。所以蒋介石虽然命令戴笠予以制裁,但尚需最后由蒋介石亲自下命令才可实行。蒋介石还同时抱最后一线希望,在未公开开除汪精卫党籍和职务之前,只说汪精卫去河内治病,并派外交部长王宠惠、汪精卫的挚友陈布雷等亲往河内劝其归国。所以汪精卫尚未公开宣布投敌,戴笠也不能贸然从事,只能万分谨慎。因为分寸不好掌握,万一重蹈暗杀唐绍仪的复辙,导致重大后果,戴笠是无法交待的。

  但戴笠又不能不做准备,他只能不计困难,全力以赴。

  在蒋介石劝说汪精卫无效,下定制裁决心以后,戴笠更只能拼死一击。

  原来蒋介石下达任务和命令时,曾考虑由郑介民亲自去河内指挥这次行动。但戴笠却向蒋介石提出建议,因这次行动是蒋介石交办军统局所历来不曾有过的重大行动,郑介民虽为军统局副手,但多年来奉蒋介石之命主政军令部二厅,分管军统负责的谍参工作和军事情报工作,对军统局本身业务不太过问和负责,如由郑介民赴河内负责,还要先熟悉军统暗杀行动业务情况,恐怕对这次重大行动不利。另外,戴笠还有一个不便对蒋介石说明的原因,即郑介民在军统局内的胆小怕事谨小慎微是有了名的,郑介民也很惜命,遇事往往不敢向前;所以戴笠怕郑介民在河内胆小惜命,误了大事。所以,戴笠自动自荐于蒋介石,希望蒋介石同意自己亲自出境,担任这次暗杀汪精卫行动的总指挥。

  蒋介石经过考虑,同意了戴笠的请求。

  整体计划确定之后,戴笠开始考虑具体布置。

  首先,他先成立了军统越境剌汪行动组。自己担任总指挥,并与郑介民制订了具体方案。与以往暗杀行动不同,在行动组人选上,戴笠慎之又慎。首先挑选了特工技术专家余乐醒。

  余乐醒是早期中共党员,早年随周恩来赴法勤工俭学,攻读化学、机械专业。回国后曾任叶挺独立团政委。后又被中共派往苏联学习谍报,“四一二”事变后脱党,加入军统。他是军统元老,还介绍沈醉等40多名亲属加入军统。对军统特工技术极有研究,精明强干,而且能讲法语,是赴河内行动十分适合的人选。但余乐醒虽堪称专家,但缺乏独立指挥重大行动和组织工作经验。所以,戴笠又权衡利弊,经过反复考虑和与郑介民商议,最后确定调天律站站长陈恭澍担任河内刺汪行动组组长。陈恭澍也是军统重要骨干和行动专家,参与策划、领导和指挥过军统局的数次重大暗杀活动,如绑架暗杀张敬尧、吉鸿昌、石友三、王克敏等,几乎都获得成功。不仅经验丰富,又有实践锻炼,最后被确定担任行动组组长。而由余乐醒负责特种技术如使用毒气、毒药、定时炸弹等手段。

  除行动组负责人确定以外,组员也全部经过严格调选。从军统局特务总队选定了四位各有专长的老行动员张逢义、余鉴声、陈步云、陈邦国。另外,为了确保成功系数,戴笠还不惜血本,将他的贴身警卫王鲁翘和军统局武术训练班教官唐英杰也调入行动组。王鲁翘毕业于杭州特训班,一直跟随戴笠做贴身警卫,并练就了百步穿杨、弹无虚发的好枪法。唐英杰自动习武,在军统局内是有名的武功高手,据说还能飞檐走壁,极受戴笠垂青,每每尊之为“江湖异人”。留港担任译电员的是戴笠随从秘书、戴笠最亲密的同乡同学王蒲臣之侄王绍谦。从这些行动人员的组成,也可看出戴笠不惜死战的决心。这些行动人员,戴笠都予以亲自接见,暗示蒋介石下达任务的重要性。

  人员选定后,分批分期从各个途径潜往河内集中。随后,戴笠又反复考虑行动总指挥中心设于何地的问题。

  预定的指挥中心地点有三:昆明、香港、河内。昆明设指挥中心比较安全,但距河内较远,不太方便。河内指挥近便,但不安全,一旦出事,会导致全军复没。因为当时越南法国殖民当局对汪精卫等人予以保护,尤其严防刺客行刺。所以指挥中心设在河内极不保险。最后经过反复斟酌,将指挥中心地点选在了香港。

  戴笠何以选中香港?对此他是经选择和反复比较的:

  一、香港不象河内那样管理严格,如法国殖民当局规定,任何人不得携带和使用枪支武器,违者将判刑坐牢。香港则是自由港,虽有规定,但往来人员复杂,便于活动。相比较来说,进出和隐敝还是自由方便的。

  二、进出方便,河内则需要签证等手续。落地香港便于调遣特工人员。

  三、在香港指挥行动得心应手,因军统在香港经营多年,力量雄厚,关系众多,设施齐备,不象河内人地生疏,没有基础。

  四、交通方便,香港距河内近便,乘海轮一昼夜即可到达,也有飞机直达河内与重庆,便于必要时来回走动。

  五、便于同时监控汪精卫的同党,因为汪的同党有一批人正在观测风向,窥机而动。指挥中心设于此地,极便于监视和控制,制裁也便利快捷。

  六、一旦出事,凭着戴笠的身份,与港英当局交涉,再不致于象1936年刺杀王亚樵那般狼狈。因为戴笠此时已非昔时的无名小辈,已经成为颇有影响的重要人物了。

  七、香港毕竟是中国人居住之地,军统人员和指挥中心隐蔽于此,不易被人觉察。

  综合以上考虑,戴笠最终决定将行动指挥中心设在香港。1939年1月,戴笠携带秘书毛万里及工作人员乘飞机赴香港,行动组已先期分批潜入河内。

  戴笠原本在香港购有一幢洋房,但为保密和隐蔽行踪,戴笠又分别在香港、九龙租下公寓,轮流居住,以防不测。这是戴笠的谨而至慎之处。

  行动指挥中心设在香港铜锣湾晚景楼一号公寓内。同时在香港高街6号设联络站,由毛万里充任联络之职,同时设电台两座,昼夜不停轮流值班,一刻不间断与重庆、河内联系。全部布置安排妥当以后,戴笠为了更加稳妥,又亲自决定去河内,具体布置行动计划。

  戴笠化名何永年办下护照,秘密飞到河内。首先拜会国民党驻河内总领事,请求协助。随后在总领事馆内设立刺汪行动指挥所和联络点,架设电台,与香港直接联络,同时利用领事馆人员名义掩护杀手活动。又利用总领事馆秘书、军统情报员方炳西,解决行动人员住宿、用车。还指示潜伏在河内的军统直属通讯员与河内法国警方疏通关系,以保有备无患,并掌握汪精卫的行踪,以利行刺。

  对行动组所有人员,具体交代布置任务。余乐醒负责投毒、炸弹行刺工作,陈恭澍负责狙击暗杀。戴笠一再指出:所有行动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计划,精心准备,并严厉警告部下:“这是一次难得机会,不但要好好掌握,也应该做出成绩,否则我们自己也将死无葬身之地。”

  由此看出,戴笠心领神会蒋介石交予的任务,他对这次任务也是不遗余力,动了最大的脑筋。

  两天之后,戴笠返回香港。

  现在剩下最关键的就是暗杀武器的问题了。在河内当地无法买到暗杀所需枪支,而且也容易引起注意。经过研究,先从滇越铁路运一批手枪至越南海防港口,再由河内行动组偷运进河内,各种关口运输都是军统人员完成的。后来又由美国购得新式左轮手枪,由法国援华志愿军大队中方联络官(其妻是法国人)曹师昂将手枪藏于行李中,偷运到河内。至此,所有布置方案均一一完成。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就等蒋介石下达密杀令。

  在刺杀汪精卫时机还未成熟之前,戴笠根据蒋介石的意愿,准备先期对汪精卫在香港的追随者予以打击,以期对汪精卫发出警告镇慑,便其有所悔悟。

  汪精卫到河内以后,追随汪精卫的国民党要员先后纷纷到港,观测风向,互相串联。这些人原先大部份就是汪精卫“低调俱乐部”的成员,“亡国论”和“速败论”的鼓吹者。戴笠经过侦察、监视,大吃一惊,他发现这些人并不是一般人物,而且这一时期纷纷到达香港,决不是偶然巧合,皆与汪精卫出逃有关,并大都深居不出,行踪诡密。本来已在香港的汪精卫追随者也不断大造舆论。

  戴笠注视着这份名单上那些熟悉的名字和职务:

  陈公博:四川省党部主任;顾孟余:铁道部部长;周佛海:中央宣传部代部长;陶希圣:艺文社主任;陈璧君:中央监察委员(汪精卫之妻);林柏生:中央立法委员、《南华日报》社长;高宗武:外交部亚洲司司长;周隆庠:外交部情报司日苏科科长;梅思平:江宁县县长;肖同兹:香港中央通讯社社长……

  戴笠反复思忖究竟拿谁开刀,因为稍有不慎,就会带来严重后果,不仅不能“体谅领袖苦心”,也不能起到威慑汪精卫的目的。因为此时汪精卫还未公开投敌,所以必须选择一个合适的人选予以制裁。(上)

  此时,汪精卫集团气焰很高,活动也很频繁。尽管大部分人深居不出,但也有少数人很活跃。经过监视发现,陈璧君在香港、河内之间来回穿行充当联络人,起了传递情报的作用;高宗武、梅思平则负责在香港与日本人秘密接触。而林柏生则公开利用控制的《南华日报》大造舆论,抨击蒋介石;肖同兹也公开写文章拥护汪精卫的“和平救国”实则投降的主张。林柏生不仅在报上公开发表汪精卫的“艳电”,还积极参预投敌活动,是汪精卫集团的马前卒。但他的地位、声望并不高,戴笠决定先拿他开刀,以敲山震虎,抑制汪精卫团集团的投降活动。

  经过一番侦察和布置,已明了林柏生的行踪。在暗杀之前,戴笠先派人捎话给林柏生,约其会谈。但林柏生不予理睬。他又亲自打电话给林柏生与肖同兹,谴责二人不该大造汉奸舆论,并严重予以警告。但林柏生仍然我行我素,继续发表文章,与蒋介石唱对台戏。

  戴笠忍无可忍,命令军统香港区书记刘方雄指挥杀手于1939年1月13日晚实施刺杀,但却错杀了一个与林柏生长相差不多的人,使林柏生侥幸免于一死。实际林柏生在报馆因事未归,戴笠只得另寻机会。

  1月17日中午,陈璧君邀请周佛海、梅思平、陶希圣和林柏生小聚密谋。饭后,香港警方约林柏生谈1月13日暗杀事件情况,并再三叮嘱林柏生小心。谈话后,林柏生约好梅思平等饮茶谈事,因地方不远,遂步行前往。监视、跟踪的刘方雄和两名行动员,再次行刺林柏生。因不便带抢,行动员用袖藏铁棍猛击林柏生头部,但不幸被当场捕获一名行动员。初以为林柏生已死,但实际未击中要害,后由香港警方秘密保护起来住进医院。

  暗杀林柏生虽未获成功,但确威慑了在香港的汪精卫集团成员,气焰有所收敛,再也不敢公开活动。但却使汪精卫提高了警惕,一再更换住址,并有近期离开河内的企图。这些迹象及其它情报,均被戴笠分析得知:汪精卫确有近期离开河内的迹象,戴笠迅速上报蒋介石请其定夺,并报告布置情况,同时附上一封截获的汪精卫致龙云的信,信中暴露了汪的叛国之心。蒋介石终于下了决心,批准了戴笠的行动计划,于3月19日电令行动组:“着即对汪逆精卫予以严厉制裁”。

  尽管汪精卫机警狡猾,但他所更换的住址还是被军统潜伏人员不断发现,并且随时随地有军统人员予以监视。在军统人员近两个月的监视下,汪精卫后来搬进高朗街27号朱培德夫人宅寓中。此时,余乐醒一直主张用毒物暗杀汪精卫,但绞尽脑汁,却无结果。试验了诸如在面包中注射毒液、在浴池中施放毒气等办法,但都困难重重。此时正好接到戴笠“予以严厉制裁”的急电,只好放弃用毒物的计划,准备实弹狙击暗杀。于是,二人拟定了3月22日午夜袭击汪宅,强行杀死汪精卫。

  但3月20日获监视汪宅人员报告,汪精卫正打点行装,似有全家离开河内迹象。实际是汪精卫等人要到距河内市区数十公里外的丹道镇三岛山麓旅游,也不排除汪精卫有试探之意。但陈恭澍等真以为汪精卫要逃往西贡再赴日本。所以他当机立断,率领行动员追踪而去。

  在河内市区达莫桥头发现了汪精卫等人乘坐的两辆黑色轿车,但等靠近之后,却引起对方怀疑。两辆车掉头回原路疾驰而去。等陈恭澍掉头追赶时,因过桥车辆很多,被夹在中间。这时其实有个机会,就是可以下车去枪击也正停车等待过桥的汪精卫。但陈恭澍担心无法逃离被捕,便决定过桥后再行动。谁知汪精卫在过桥后,陈恭澍的车却赶上红灯。等再过桥时,汪的车早已不见踪影。

  后来,戴笠很不满意,但其实大家都明白,机会的失去是行动人员不敢放手干。在国内杀人,即便被捕也会相安无事,因为戴笠总有办法将人保释出来。但在河内戴笠根本无能为力,所以行动员们也唯恐失手被捕。

  当天下午,其实还有一次机会。汪精卫回家后,大概因此事与陈璧君发生争吵或争论,就在门前草坪上。但等陈恭澍率行动员疾驰而至时,汪氏夫妇早已回房。这又是布置的失误。原来殖民当局规定任何人不准携带抢支,所以为避免麻烦,监视汪精卫的军统人员都不带抢支,只负责报告情况。这样一天之内丧失了两次机会。不过,这也表明了军统人员没有境外暗杀经验,也不适应境外环境,再加上总是心惊胆战,所以屡屡失手。

  但是,军部内部的制裁纪律也是异常严厉的,完不成任务尤其是这次重大任务,放跑了汪精卫,按军统纪律,很可能“殉法”而死。所以,陈恭澍见汪精卫已发现异常,决定提前于当日(3月20日)夜间行动,强行行刺。

  汪精卫所住的高郎街27号,位于河内哥伦比亚路,是一栋三层楼房,外面有一人多高的围墙。三楼正面有两间房间,一大一小。大间里面有床铺,汪精卫白天多在此房起居会客,行动组经过长时间观察,断定大间为汪精卫的卧室。其实,汪精卫为人狡猾,他白天在大间睡觉,夜间则去小间睡觉,这样就给行动组造成了错觉。

  当晚11点半,陈恭澍等6名行动组成员按预定计划来到汪宅。接原定计划,王鲁翘、唐英杰、余鉴声、陈邦国四人从后门越墙入宅上楼至汪的卧室行刺。陈恭澍二人在外巡哨、接应。本来有翻墙走壁之功的唐英杰翻入墙内,但却打不开后门,只好让墙外三人搭人梯,一个一个爬入墙内。上楼后,门踢不开,只好用斧砸开缺口,用手电照见有人,便以为是汪精卫,连开三枪。这时河内警方警车来到,唐英杰携王鲁翘越墙逃跑,而陈、余二人因无法翻墙,被河内警方捕获。

  陈恭澍等人以为汪精卫必死无疑,兴奋异常。谁知天亮后探听得知死者是汪精卫的秘书曾仲鸣。原来上午行动组追踪汪精卫的汽车,一场虚惊,曾仲鸣前来探询情况,当夜便留宿于大间室内。其实如果不是曾仲鸣来访,行动组发现大间无人,必然会到小间搜寻,汪精卫仍不免一死。所以说,巧合之中曾仲鸣成了汪精卫的替死鬼。

  暗杀事件之后,一时哗然。河内当局立即调派大批警察日夜保护汪精卫的寓所。

  陈恭澍等已知道再也不能有机会行刺汪精卫了。只好向戴笠发电告知,并派王鲁翘急赴香港当面向戴笠汇报行动全部过程。

  戴笠在了解了全部细节之后,也感到再不可能天赐良机。他只好下令撤回河内行动组,香港指挥中心也撤回国内。

  这次暗杀汪精卫的行动是戴笠以往暗杀行动中最费心血的一次,其竭尽全力、耗尽脑汁的程度简直是空前。而且耗费精力之大也是前所未有的,他几乎日夜坚守香港指挥调度,连春节也未归与家人团聚。因为这次行动,不仅是蒋介石极为重视的一件任务,而且戴笠早就明白,如果让汪精卫活下来出逃,肯定要投敌组织伪政府,其政治损失更是难以估量。事实证明了戴笠的预计。就在汪精卫被刺后,日本马上作出反映,立即召开五相会议,制订营救汪精卫的计划,并专派轮船,在越南当局配合下,将汪精卫接到上海。

  多年以后,戴笠一想起这次失败便极度伤心,他在总结经验教训时说:“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3月20日,在越南河内,我们因制裁汪精卫,被当局捕走的两位同志,至今还关在河内。我们检讨当时的得失,是计划不周密,以致汪逆漏网,只打死汪的副手曾仲鸣。汪精卫后来在南京组织伪政府,危害国家民族,这实在是我们的遗憾。当时,应该在达莫桥上把他打死。不在桥上打,而在晚上行动,已经失策。但当天晚上,我们的同志还勇气甚足,敢于去打,而在法国人统治下的河内,我们能够造成有声有色、轰轰烈烈的一幕,也总算难能可贵了。”

  刺汪行动失败,蒋介石未如愿以偿,颇不满意,对戴笠有所指责。戴笠则认为行动人员如王鲁翘等是英勇的,值得表扬,而具体负责人因贻误战机是有责任的,如余乐醒被撤职,下放到军统炼油厂挂职。陈恭澍则一直闲置听候处理。对有功人员如驻河内总领事许念曾,则后来援手推荐他为驻埃及公使。

  戴笠是一个记耻的人,以后他一直念念不忘继续筹划刺杀汪精卫。就在刺汪失败后,他立即派王鲁翘潜往上海,继续跟踪行刺汪精卫。但事泄被捕,以后坐了六年监狱,上世纪50年代后任台北市警察局长,1974年死于车祸。

  在河内损失两员干将(一直被殖民当局关押)、在上海损失王鲁翘之后,戴笠愈加愤怒。他从此始终把暗杀汪精卫列为军统暗杀名单上的第一号人物,不惜以极大的代价包括人力、物力、财力投进去,使自己能在蒋介石面前将失去的面子找回来。

  1939年5月,戴笠派军统特务戴星炳伪装投靠汪精卫,密谋行刺。但一因戴星炳地位不高,无法与汪精卫接近;二因汪精卫河内遇刺以后,警惕性极高,也无法下手。戴笠却决心不惜代价,增派最受戴笠器重、凶悍无比的老资格特务、军统局书记长吴赓恕率领10名行动员到上海,配合戴星炳密谋继续暗杀汪精卫。

  因戴星炳事机不密,被汪伪特工逮捕,后被处决。戴笠闻讯电令吴赓恕继续寻找机会刺汪。吴在临来上海前,曾向戴笠发誓,不杀汪精卫决不回重庆。因而吴积极活动,找到一位在伪政府任职的老同学预谋用炸弹暗杀汪精卫,不料此人向汪精卫告密,致使吴赓恕被捕惨遭杀害。

  吴赓恕之死使戴笠极为伤心,也更加愤怒。他不甘失败,再次布置新的行动。这次他起用了河内刺汪行动失败而闲置的陈恭澍,接任上海区区长,统筹加强暗杀汪精卫行动的领导力量。并成立北极冰箱公司,做为刺杀汪精卫行动的秘密据点和联络站,由军统行动人员陈三才担任指挥,配备穿甲枪,计划狙击汪精卫的汽车。但由于内部人员出卖,陈三才被捕,密点被搜查,所有材料、枪弹均被查抄。这次行动计划时间长,也极机密,戴笠本来寄予极大的希望,但仍然付之东流。

  但是戴笠百折不挠,仍然绞尽脑汁,决心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总结多次经验,认为刺汪行动往往要长期准备,却经常在过程中出问题而导致失败。他决定简化步骤,减少在长期计划、筹备过程中暴露的风险。经过考虑,他决定采用侠客行刺的办法,不用枪械,只凭拳脚功夫致汪于死地。

  经过物色,找到一名大力士黄逸光,黄本人曾亲手打死过老虎,抗战时曾任童子军徒步旅行团团长,在南京受到过汪精卫的接见。黄逸光愿意以民族大义为重,舍身除奸。黄逸光到南京后,拿着当年与汪精卫合影的照片求见。但汪精卫很狡猾,在接见之前,先派特务搜查黄逸光的住房,搜出小型电台、密码本等物,于是黄逸光亦被捕,立即被枪决。汪精卫在批示枪决黄逸光后,也批示枪决了上次刺汪被捕的军统行动员陈三才。

  蒋介石在此期间一直关注着军统局的刺汪行动,对戴笠组织暗杀行动,每每失败而深感失望。戴笠也运筹无措,因为在1939年至1940年的近一年时间内,戴笠在河内失败以后,连续五次组织刺汪行动,不惜投入极大精力与财力,而且连损干将,未获寸功。戴笠承认这是他们遇到的最难对付的老狐狸,他不得不暂时放置,开始策动高宗武、陶希圣脱离汪伪集团,获得成功。使蒋介石稍感满意,对协助有功的杜月笙发奖金法币20万元,发给军统局有关人员奖金港币五千元。

  但刺汪虽然失败,戴笠却并没有停止对其它汉奸的追杀。在抗战期间,戴笠指挥军统人员,共暗杀了数百名汉奸(包括投降日伪的军统特工)。对整体暗杀活动来说,除刺汪一案,蒋介石总体上还是很满意的。相比较而言,蒋介石对中统锄奸活动不得力是不太满意的。

  过去,一直怀疑汪精卫之死是日本医生下毒致死。但据史料披露,最终仍被戴笠所害。1944年7月,汪在日本做完手术后隐匿于上海,后与陈璧君联系的密码被国民党电台截获破译,蒋得到报告后即命戴笠实施密裁。戴笠收买汪的护士,在汪每天服用的中药中掺入玻璃粉毒汁,此毒汁人喝后无刺激、无反应,最终中毒而死(《名人》1995年第8期)。但据笔者分析,汪1935年在南京遇刺,身中三颗子弹,但有一颗嵌入脊骨,因当时医疗设备不全而无法取出,致使脊椎长期发炎,铸成大患。实际军统若不下毒,也必死无疑。只不过可能下毒加剧人的死亡而已。但由此可见,直到抗战结束前夕,蒋、戴也依然不忘制裁汪逆精卫。不过笔者认为,除了上述戴笠分析的河内刺汪失败原因外,用人不当是最主要的原因。主要指挥者余乐醒于暗杀是外行,陈恭澍优柔寡断,致使丧失机会。如果起用吴赓恕、沈醉、赵理君等悍将,则胜券会更大。暗杀林柏生也属失误,明则敲山震虎,实则引起汪精卫的警惕与防范。

  不过,“恶有恶报”,当年汪伪集团窜至香港而至河内继而叛国者,都因恶贯满盈终受到正义的惩罚。除汪逆精卫病死(一说被刺杀),任汪伪政府代主席、军委会委员长和行政院院长的陈公博(陈公博后由香港至河内),尽管逃亡日本,终被引渡回国,于1946年6月在苏州被枪决。汪伪政权核心人物汪逆之妻陈璧君于1946年被国民党高等法院判处无期徒刑,上海解放后继续被人民政府关押,1959年6月死于上海监狱。她死前曾对人民政府的改造政策表示感谢,亦对自己的汉奸行为有所悔悟。汪伪政权二号人物周佛海1946年被国民党高等法院判处死刑,1947年3月被蒋介石特赦,改判无期徒刑,1948年2月因心脏病死于南京狱中。当年在香港被军统刺杀未死的林柏生,随陈公博潜往日本,但终与周隆庠被何应钦派中国宪兵用专机引渡回国受审。当年由港赴河内的核心人物还有陶希圣、高宗武二人,后来反正,陶最终继陈布雷之后成为蒋介石的“文胆”——任国民党中宣部部长,高宗武不愿做官而寄居海外。

  总的来说,蒋介石、戴笠的锄奸活动应该说是抗日行动,而汉奸被严惩,也是罪有应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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