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創兩岸關係的1994年「千島湖事件」(下):中共後續的處理方式,加劇台灣人對中國的反感

重創兩岸關係的1994年「千島湖事件」(下):中共後續的處理方式,加劇台灣人對中國的反感
浙江千島湖|Photo Credit: shutterstock.com/達志影像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千島湖事件發生之後,台灣人就對中國的人民素質、社會環境有所疑慮。之後新聞媒體報導中共政府的無理行徑,更增加台灣人對於中國的反感。

文:楚然

……種種疑問之下,家屬不再相信這僅僅是起意外事故;而另一方面,中共政府則不斷要求家屬答應火化遺體。當浙江省副省長劉錫榮和家屬致意時,就順勢提出了三個方案:

  1. 遺體就近土葬。
  2. 火化遺體,攜骨灰出境。
  3. 遺體就近冷藏。

可是家屬希望能將遺體帶回台灣土葬,或是想讓親人落葉歸根,或是讓台灣檢方能進一步釐清死因;很顯然的,中共政府並不希望死者離開境內。面對家屬的要求,劉錫榮指出難處,如果要運送遺體,必須確認不是死於感染病毒,其次是屍體不能腐敗;如今千島湖罹難者的遺體已開始腐敗,運送上恐怕會有難度。

家屬不能接受這種說法。在千島湖之前,其他死於中國的台灣人,最後都能運回台灣安葬,為什麼這次卻不行?中共政府沒有試圖安撫家屬,而是不斷利用小手段希望家屬簽署讓屍體火化的文件。明明是罹難者家屬,受到的待遇卻像個犯人。

面對中共的多方刁難,台灣政府也沒閒著,不止召來國際媒體,公開質疑這次事件的疑點,甚至認為應該取消任何和中國官方與非官方的溝通管道,譬如第二次的辜汪會談。

4月5號,家屬與浙江省政府談判,如果不能馬上把遺體運回台灣,也希望先將遺體運到杭州,然後家屬可以先到上海。可惜談判沒有結果,遺體不能移往他處,如果不接受中國官方認定的死因,家屬也沒辦法離開中國。

原先家屬還可以離開旅館、前往認屍,但談判破裂後,家屬只能待在旅館裡面,不能隨意外出,只要走出旅館就會遭到公安盤問。迫於無奈,再加上形勢比人強,4月6號,家屬同意了火化遺體。在登記前最後一刻,中共政府才將死亡證明書發給家屬,上頭寫著「因海瑞號遊船起火燃燒死亡。」即使有千百個不願,家屬還是只能接受這樣的證明。

「總之只是場意外」

家屬帶著罹難者的骨灰,以及滿腹疑問與委屈回到台灣。

如果要找出真相,只能依靠帶回台灣的遺物了。當家屬拿回死者的遺物,發現物品跟之前確認的相比,有所短少。譬如家屬拿回的照相機,裡頭的底片消失了;遺體身上的金項鍊、現金也不翼而飛。罹難者領隊高銘樑的妻子莊淑芳,發現他先生穿的旅狐牌白色運動鞋,第一次見到時沒有異狀,拿回來時卻發現鞋內焦黑,懷疑遭動過手腳。

回到台灣之後,刑事局跟家屬連繫,雖然沒辦法鑑識遺體,但調查遺物或許會有其他發現。那雙二次加工的球鞋成為大眾矚目的焦點,可惜後來鑒定的結果,只能確認遭到大火的高溫影響,沒有更多訊息讓人推敲。

讀者可能認為,中共政府這一連串的行為,應該也是察覺到千島湖事件是一起殺人搶劫的案件吧?但中共政府不斷和家屬強調,這只是一起意外。4月5號,浙江省政府的新聞室主任楊建新還鄭重否認「劫殺」的可能,理由是案發現場沒有打鬥的痕跡,遺體也沒有刀傷或槍傷。而且大多數死者的隨身財物、手飾都在。

中共政府不斷強調,是船隻意外起火,由於天色昏暗,乘客不敢跳水求生,紛紛躲到船裡避難,最後才會全數人都死在船裡面。不僅如此,後來中共政府還特地列出他們發現「海瑞號」著火後的處理時序:

4月1日——

  • 08:05,有人發現海瑞號失火。
  • 09:00,將「海瑞號」的火熄滅,發現船上有柴油。
  • 09:45,將船拖到碼頭,灌水降溫,也在事發地點附近尋找乘客。
  • 16:10,將船艙的積水抽出,登船搜索,發現第一具遺體。
  • 18:00,發現十幾具遺體。

4月2日——

  • 凌晨將船拖離碼頭,移到船塢,把船底打洞,等水流盡之後,發現其餘的遺體。

仔細想想也不意外,一個宣稱天安門事件沒死人的國家,自然也不會認為千島湖事件是一起殺人搶劫案。

調查急轉直下

4月10號,中國官媒《新華社》提到千島湖事件,「不排除遭人為破壞的可能性。」到了4月17號,《新華社》與《北京中央電視台》宣布偵破千島湖案,認定這次事件是一起嚴重的搶劫縱火殺人案。

這時公安已經逮捕3名嫌犯,分別是:吳黎宏,男,22歲,浙江淳安縣桐子塢鄉坎腳村人。余愛軍,男,23歲,浙江建德市人。胡志瀚,男,24歲,浙江淳安縣排嶺鎮人。隨著偵查展開,中國公安又逮補了吳黎宏的哥哥,罪名是窩藏贓物。

等家屬都離開之後,中共政府突然變聰明了。至於為什麼要等家屬回台,腦袋才變得靈光,這可能又是另一個難解的謎。

海協會傳來的函文,提供詳細的調查經過。讓中國檢調單位產生懷疑的證據,就是「海瑞號」上的汽油桶,公安懷疑這是兇手用來縱火的工具,於是開始調查附近的水上人家,最後才找出這三名兇手,並且從他們家中找到死者的遺物。

犯案過程則是這三人是預謀犯案,欲搶劫他人財物。在海瑞號之前其實還有2艘觀光船經過,可是犯人認識第一艘的船主,第二艘又人數太多、不好控制現場,所以才挑了海瑞號下手。當兇手登上海瑞號,沒有強行搜身和表露殺意,是用武器逼乘客和船員下到船艙,再抽掉扶梯,潑灑汽油縱火殺人。

可是這個汽油桶不是憑空出現,在千島湖事件一發生,就已經在船上了。為什麼等家屬離開中國,才猛然發現這是關鍵證物?如果動機是搶劫,兇手為什麼要準備汽油,又沒有強制搜身?從不斷強調這是一起意外,即使面對家屬和外界各方質疑都不動搖,卻因為一個汽油桶就突然打臉自己的看法?

之前甚囂塵上的、中共解放軍介入千島湖事件的傳聞,也被中國嚴加否認;但兇手之一的余愛軍是退伍的解放軍人,行兇時穿著軍裝,於是再度掀起一陣討論:中共解放軍到底有沒有介入此次事件?

懷疑解放軍介入的證據,不只是軍裝,還有槍枝。中國的槍枝管制極為嚴格,罰則十分重。可是根據兇手說法,他們是跟朋友借槍。在知道法律的情形下,普通人會輕易把槍枝借人,甚至取回槍之後,又再特別清洗?

比財物更值錢的遺失物

面對海協會的說法,當時的台灣媒體提出疑點。之前家屬懷疑「海瑞號」船身上的是彈孔,會不會是遭遇了劫匪,結果被中國官方一再否認;現在又說根據船上的痕跡找到兇手——到底有沒有二次加工的可能?